
曲江新区规划分局回复称,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宅基地住宅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本辖区农村住宅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当制止,依据授权或委托进行查处,并及时报告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太平堡村出现的加盖行为并未在规划部门备案,针对该村村宅基地违法建设问题,我们会移交给辖区街办进行处理。”
华商记者 卿荣波 陈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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