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河捡包不慎遇险,旬邑县3名青年联手施救,将女子救上岸。4月25日,旬邑县相关部门授予3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将他们的事迹向“咸阳好人”推荐。
4月23日,旬邑县职田镇27岁的张女士来县城闲逛,下午2时许,她在县城汃河边洗手时,不慎将背包掉入湖中,张女士踩进湖中想将背包捞出。由于前些天刚下过大雨,河水上涨,且有淤泥,张女士险些被河水淹没。
此时,旬邑县热力公司员工李杰几人恰巧看到这一幕。“当时旁边有一些围观的市民,由于不知道河水情况,没人敢下水,有人拨打了报警电话。女子距离河边约5米,我当时也没多想就跳入水中,抓住落水女子。”李杰说。
由于水深且有淤泥,在水中行动很吃力,但李杰还是尽力将女子拉向岸边。“到岸边时,我在水里将这名女子往岸上推,同事杨衣和马丹在岸上帮忙拉,我们三个人合力才将落水女子拉上岸。”李杰说。
“落水女子被救上岸意识还算清醒,并无生命危险,我们帮她换了湿衣服,一边安慰她,一边和民警一起帮忙联系她家人。”杨衣说。
“没有你们的及时相救,她肯定都没命了,你们是她的救命恩人。”落水女子的家人得知这一情况后,当面对李杰3人表示感谢。
因旬邑县热力公司属于旬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25日,该局工会、局妇联、局团委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三位同志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并奖励每人500元。旬邑县文明办将他们的事迹向咸阳市文明委“咸阳好人”推荐。
对于表彰,19岁的李杰说:“人没事就好。在那样危急的时刻,我们也只是出于一种本能,是应该做的。” (记者 刘军伟)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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