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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 环保长安分局局长等7人被起诉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4-29 06:57:47 编辑:李晨 作者:宁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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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量刑

  全国首例无案例可参考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

  案件侦破在2016年4月左右结束,不久案件就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因作案手法属于全国首例,无案例可参考,当时法律法规属于“空白”,法律界对此认识不一。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针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下列行为,或者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一)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的;(二)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三)其他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行为。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从重处罚。

  案件回顾

  空气采样被人为过滤

  空气质量监测子站主要监测二氧化硫、PM10、PM2.5等六项数据,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相当于给其戴了一个“口罩”,会过滤掉一些颗粒物,造成数据失真。去年10月25日,华商报以《给空气采样器戴上“口罩”多人被警方带走》为题独家报道了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用棉纱堵塞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多人被警方带走的消息。4月17日,华商报再次推出《长安阎良环境监测站数据造假再调查》的报道。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宁军 采写 摄影 陈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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