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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通过快递出售自制假币 被快递员识破并报警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5-02 18:22:32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赵彬 宁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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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币通过快递销往全国多地 两被告人获刑

  据郝某甲供述,2014年,他在一个QQ群里认识了群主“张杰”,从“张杰”处买过假币。熟悉之后,“张杰”叫他去上海一起做假币。2015年5、6月他、“张杰”及另一河南小伙去了浙江嘉兴研究制造假币技术,但研究出的假币销路不好,寄出的样品没人购买。

  去年过完年,“张杰”介绍他去广西梧州,做调试假币版面位置的活儿,他去梧州待了一周左右。4月份他回到榆林后,看郝某乙也没工作,就叫他一起到西安制造假币。

  据他讲,假币模板是他从“张杰”处购买的,烫金机、制造水印的丝印网板、纸、金线、墨水、打印机等均是网上购买的。“先用photoshop软件打开10元或20元人民币模板文件,然后用打印机双面打印……”经过剪裁、烫线等一系列“工序”,假币就做好了。

  他制造的假币全部由网上中介一个网名“浩楠”的人联系销售,他按照20元假币100张以下每张1.5至2.5元、100张以上每张1元,10元假币100-300张每张1至1.5元等价格卖给“浩楠”,“浩楠”通过QQ发送收货人地址、姓名、电话等。他通过快递把假币发送给全国各地的购买者,主要有河南、黑龙江、广东、湖北、湖南、西安等地区,获利1万元左右。

  西安中院认为,二被告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律法规,伪造货币,其中郝某甲伪造货币2881张,总面额56070元,郝某乙伪造货币2124张,总面额40930元,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伪造货币罪。

  今日,法院一审判处郝某甲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郝某乙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扣押在案的假币、制假工具等依法没收。

  华商报记者 赵彬 摄  宁军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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