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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费”像笔糊涂账 收费普遍存在但无统一标准

来源:三秦都市报 时间:2017-05-07 08:25:30 编辑:杨蓓蕾 作者:谢斌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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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空作业费”属市场定价收费合理吗

  据了解,装空调收取高空作业费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确实没有统一的行业收费标准,都是由卖家与消费者自由议价。

  记者昨联系到12358价格监督举报热线,据工作人员介绍,高空作业费并不在政府目录当中,属于市场行为。根据空调安装的位置和施工的难度,双方自行协商来收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相互对比进行了解。

  苏宁电器一家门店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高空作业费近几年在国内空调安装行业悄然兴起,由于楼房设计、安装环境、安装的危险系数等不尽相同,收费标准很难量化,还没有统一标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第30号令,将小型空调高空作业定为特种作业,这种高空作业具有危险性(如身体在没有“受力点”的情况下工作,身体室外悬空作业等),安装人员必须同时持有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高空作业证”和由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才可上岗。因此,高空作业收费有一定合理性。

  2016年9月1日,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发布的关于《空调拆装和维修高处作业价格信息》文件中,要求行业企业按照《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并提出2016年度空调拆装和维修服务高处作业价格信息参考,楼层在2—10层,收费120元/台次;11—20层,收费180元/台次;21层以上,收费240元/台次。文件还注明,收取高空作业费需提前向用户出示盖有企业公章的收费价目表;如需租用吊板、吊篮、搭建脚手架等特殊辅助设施、设备的,另行收费。

  收了“高空作业费”工人安全谁买单

  采访中,在众多讨论声音中,也有部分人对于收取高空作业费持开放态度,认为高空作业属于危险工种,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收取额外费用也是情理之中。但是这部分钱究竟应该消费者承担还是厂家和卖场承担?工人的高空安全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呢?

  市民李先生觉得,为此而买单的主体不是广大消费者,而应是与安装人员存在雇用关系的安装维修公司,其应在安装人员上门服务初期和服务过程中充分考虑并自觉、主动地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和措施,避免此类伤人事件的发生,有力地保障安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和法定责任。

  对此,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何睿律师表示,首先要看这个空调安装工是谁请的,或者谁派的。如果是业主自己出钱,自己请空调安装工,出了问题当然由业主来承担。但如果是商场或者厂商派来的,空调安装工有可能是商家或者厂家的员工,一旦出了意外,就属于工伤,这与收取不收取高空作业费无关,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都应当由公司来负责。

  何律师称,商家在出售空调时应当对安装费、高空作业费的收费标准向消费者做出明确提示。如商家明确声称免费安装而未提及收取高空作业费,这说明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商家提供安装服务的费用已经包含在购买空调的费用中,商家应按约定履行附随义务,收取高空作业费显然是违反了约定,构成了违约,消费者有权拒交。相反,如商家事先说清楚收费标准,而消费者同意,这部分费用就应由消费者自行交付。

  空调支架断裂伤人谁该负责

  近年来,关于空调支架断裂导致人员伤亡的报道屡见不鲜,老化的支架就像是悬在头顶的“炸弹”。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支付了高空作业费后,因为空调支架断裂造成意外,该由谁买单呢?

  何律师表示,收取高空作业费与支架断裂发生意外属于不同的两个概念。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5条已有明确规定,就空调外机坠落致害而言,属于典型的“高空坠物”侵权行为。物件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要对此承担过错推定的侵权责任。如果支架在保质期内,因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或安装存在问题而导致伤人,业主可以向支架的厂商或销售商等责任人追偿。

  支架断裂伤人,商家是否能以免费赠送为由拒绝担责?何律师认为,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发布了《空调器室外机安装用支架规范》,这是我国首个聚焦空调支架安全的行业规范。该《规范》规定,支架使用的材料必须为3毫米以上的角钢或镀铝锌钢板,空调支架的承载能力不能低于空调器机组自重的4倍,使用寿命不得低于空调本身的使用寿命10-12年等等。

  “支架”作为安装空调外机必须的辅助物件,消费者无论是从销售商处购买或者由销售商赠送,厂商和销售者都必须保证支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承担与购买商品一样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不能因赠送而免责。

  对于很多市民关心的“三包”期限内空调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是否还需要再次收取高空作业费的问题,何律师说,根据国家“新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凡是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各项维修费用,都无需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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