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下午,曹某到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北街摩登小镇边的中国体育彩票店内购买彩票,均未中奖,因欠彩票点老板杨某某200元彩票钱,遂将其“苹果”4手机抵押在彩票店内后离开。
2016年3月18日,曹某来到该彩票店将手机用200元赎回后,又买了100余元彩票,均未中奖,曹某遂产生了盗窃手机的念头。随后,曹某便以自己手机欠费为由借被害人杨某某手机打电话,后趁其不备,便拿着被害人杨某某的“苹果6”plus手机逃离现场。后将该手机变卖,所得赃款已挥霍。
经估价,被盗手机价值为3823元。又查明,被告人曹某家属向被害人杨某某进行了赔偿,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近日,长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根据相关法律,被告人曹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已缴纳)。
华商记者 张成龙 通讯员 刘纯博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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