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乱象各方说法
私家车主
最怕电动车突然出现
张先生是一位出租车司机,说起安康城区的电动车,他又气又无奈。张先生说,过去,电动车没现在这么多,也没有人乱钻,这几年电动车又多速度又快,好多人就开始在机动车道乱钻,有些人根本不遵守或者说不懂交通规则,闯红灯、随意转弯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一次过红绿灯,我正常行驶,没想到刚换挡加油,一个老人骑着电动车就并入车道上来,吓得我急打方向,差点就撞到马路中间的防护栏了。”张先生说,大家各行其道是最安全的,但是电动车就爱乱钻。
“以前说电动车是弱势群体,现在我们才是弱势群体。”私家车主王先生说,路上横冲直撞的电动车最让他头疼了,最怕电动车突然出现,让人措手不及。
销售商家
电动车时速可达四五十公里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1月1日起,电动车国家新标准实施,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个标准说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不能超过40公斤或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
5月11日下午13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安康城区销售电动车较为集中的西大街,道路两侧有很多销售电动车的店面,店里摆着各式各样的电动车。记者看到,从外观上看,有些电动车与摩托车相差无几,有些电动车的造型甚至比一些摩托车还要好看,3千元左右就能买一辆配置很不错的电动车。销售人员表示,这些电动车充满电后,一次可以骑行70公里,而它们的时速都能跑到四五十公里。
执法民警
电动车违规以劝说教育为主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副队长汪龙说,电动车的交通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但交警在日常执法存在着“尴尬”。关于电动车违规行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规规定,所以交警主要采取劝说、教育、警告等形式。
看到中学生骑电动车时会不会检查制止?对此,汪龙无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但学生毕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交警在路上执法对他们一般也都是口头教育、警告,更多的是普及交通法知识,最主要的还是家长要意识到中学生骑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和家长应承担起监护的责任。”
交警部门
已拆除1000余顶遮阳伞
“当前我们正结合城市道路进行治乱疏堵专项整治行动,安排路面民警开展对电动车加装遮阳伞进行拆除。”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教导员陈智勇表示:“截至目前,已有1000余顶电动车遮阳伞被现场拆除,行动会一直坚持下去,直至街上看不见电动车遮阳伞。”
就安康中心城区电动车存在的问题,陈智勇说,安康中心城区共有主干道16条、次干道32条,背街小巷111条,部分道路交通现象仍然属于混合交通。据不完全统计,中心城区电动车有8万多辆,在每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电动车发生的小摩擦事故达85%以上。
数据显示,2016年安康城区道路涉及电动车事故97次、受伤121人、死亡2人。
“马路两侧道路每天都被停放的机动车辆占据,导致非机动车无路可走,只能骑上机动车道与机动车抢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之前对城区的示范街区实行违停记分处罚,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将路权还给非机动车辆”。陈智勇说,只有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才能确保安全。
“就目前城区电动车的现状来看,除了还路权、提高驾驶者的安全意识、改正交通陋习外,最主要的是强化监管、完善相关法规。陈智勇表示,电动车管理仅靠公安交通部门很难解决,需要多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下一步,将充分发挥”113“联勤联动机制的优势,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城区出售电动车遮阳伞的商家进行整治,从源头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还将与教育部门及学校联合对中学生骑行电动车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走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让更多的学生了解电动车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将积极推动政府出台针对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停车等管理政策。 华商报记者 钱欣欣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