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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个人情感问题持刀捅死咸阳祖孙三人案开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5-23 06:46:31 编辑:贾艳菲 作者:薛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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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酒醉状态做的那些事我真的不清楚”

庭审中,闫鹏嵩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见到沈某,为何用刀在脖子上连捅三刀?”当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诉讼代理人询问时,闫鹏嵩回答:“酒醉状态,自己做的那些事我真的不清楚。”被问及为何要杀4岁孩子冯某甲时,闫鹏嵩也仅简单地回答了4个字,“连锁反应”。

随后,公诉人举证质证,被告人闫鹏嵩对出示的物证辨认,仅点头表示无异议。公诉人宣读相关证人的证言、鉴定意见、辨认笔录、视频资料,被告人、辩护人也均无异议。

法庭调查结束后进行法庭辩论时,闫鹏嵩表示自己无意见,“只希望法院能尽快判我死刑,再无他求,判我死刑后,想办法把我的遗体捐献。”

闫鹏嵩的辩护人认为,闫鹏嵩属于激情杀人,量刑时应酌情考虑。在会见期间,被告人多次向辩护人表示,他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尤其是对于杀害一个4岁儿童,更是无法原谅自己。同时,结合本案发生的一些特殊情况及被告人坦白认罪的情节,请合议庭综合考虑,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从昨日上午9时30分开始,除对刑事部分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外,对附带民事部分也进行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后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此次案件的审理,拉开了咸阳市两级法院“院长办案周活动”帷幕,咸阳市14家区县法院院长也将开庭审理辖区案件。华商报咸阳记者 薛望 实习生 柏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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