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体验:
监督电话形同虚设
转来转去找不见路长
昨日下午3时,华商报记者在事发地路边的一个公示墙上,看到“新城区城市管理‘路长制’公示牌”,上面显示路长:刘照河;路长的职责第三条:“协调解决道路上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并有监督电话。
华商报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拨打了监督电话,接电话的是西安市新城区城市管理局指挥中心,但接线员称,路长刘照河她不清楚,并给了该局太华路中队的电话,但电话打到太华路中队,又建议去询问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办城市管理科。
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办城市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路长刘照河是区上领导。
记者询问能否提供其相应的电话,对方称:“没有!” (记者 陈思存 摄影 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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