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止28日,未央警方在辖区共收缴无主犬、流浪犬40多只,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悬挂横幅50余条。根据《西安市公安局出户犬管理规定》制止、纠正携犬进入广场公园、步行街等公共场所遛狗、遛狗不拴绳等行为200起。提高了群众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意识,努力为辖区群众创造一个美好、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未央警方提醒,西安市三环内禁养比特犬、藏獒等34种烈性犬、大型犬。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医院、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公共汽车、出租车小汽车及候车场所、城市广场、公园、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步行街区等区域。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每只犬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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