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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占人行道长期围而不建 西安不少围挡成“路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6-11 06:56:20 编辑:李晨 作者:杨平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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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中午,纺织城正街与纺三路十字东北方向往北约30米的处,一白色围挡占用人行道,围挡里面放置了一些铁管、挡板、砖块等。华商报记者 杨平 摄

  相关规定

  围挡工地需自报“家门”接受监督

  根据《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入口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牢固、稳定、整洁的硬质围挡。建筑施工围挡高度为2.5米、市政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地铁施工围挡高度为2.8米。

  占道施工的建筑、市政、地铁施工围挡上端应设警示红灯(或LED灯带),立柱中部设置反光标志,基础墙设黄底黑线导流带或警示线。此外,围挡大门应有企业名称、标志,门柱为深灰色。

  同时,建筑施工出入口明显处应整齐悬挂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环境保护监督公示栏、绿色节能公示牌和土方清运公示牌;市政、地铁施工出入口应整齐悬挂挖掘占用道路许可证、工程概况牌、环境保护监督公示栏和施工铭牌。有特殊工序的加挂特殊工序牌。

  《西安市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姓名、开工、竣工日期等内容,并在标牌旁悬挂挖掘、占用许可证。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对不悬挂挖掘许可证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对不悬挂占用许可证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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