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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男生奸杀同学被判无期 女孩母亲:我希望他死

社会新闻 华商晨报 2017-06-27 11:34:11
[摘要]2016年5月19日,16岁少女姚某在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教室里,被同学王某强奸并杀害。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无期徒刑。

被害人.png

5月20日早上6:40接到噩耗

还在赶往北京路上的李女士从女儿同学处了解到,女儿在不常去的6层一教室内被发现,但已死亡多时。

“女儿是在601教室被发现的,头上盖着校服,身下有大片血迹。”

2016年5月20日7时许 嫌疑人自首

与姚某相识的隔壁班男生王某在被母亲送往医院的路上,用其母亲的手机报警,称自己过失将姚某杀害。

5月20日中午

李女士抵达北京,只见到女儿尸体

“我在北京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一个很小的房间里见到了我女儿。我看到她时候直接认不出来了。她躺在那里,穿着一身校服。右脸肿得老高,还有很多青紫。 左脸严重变形,整个鼻子、嘴里、头上有血,头发散乱,身上有多处淤青。明显受到了强烈的外力打击。”

母亲受访g.png

尸检报告显示,姚某身体损伤主要位于颈部,被鉴定为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时尸检报告上显示“处女膜破裂”。

然而嫌疑人王某却表示,“是姚某主动的”。

2016年5月20日 嫌疑人被刑拘

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被批准逮捕。

嫌疑人王某表示:

在案发教室内,在姚某的主动要求下,两人发生性关系。事后姚某表示要将此事告诉老师。害怕被告发的他在情急之下将姚某勒死。之后,他将姚某拖至中间教室,拿走其手机翻墙逃走。

然而李女士并不认可王某“姚某主动”的说法,她说:“我亲眼看到我女儿身上大量的伤。”


编辑: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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