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附加费居民电价为何不降?
用于降低工业、商业电价
针对财政部今年3月15日印发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要求,从今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一事,华商报记者追问:城市附加费取消为何不见电费降价?
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该局也是执行上级政策,对大工业电价和一般商业电价等进行了适当降低。居民用电价格没有降,因为上面没有政策,而且其他省市也没降,都是这么做的。
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中的0.02元/千瓦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是否还在收?如果收了,那么这些钱都去哪里了?
7月18日晚7时,省物价局回函称,利用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标准腾出的电价空间,合理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为减少不同电价间交叉补贴,居民电价原则上保持稳定。我省取消和降低以上基金腾出的电价空间统筹用于降低陕西电网工商业电价,其中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91分,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