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年“海淘”市场扩张带动下,跨境邮寄物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芊烨 摄
快递延误、丢失、少件
未报价 仍可按民事规定赔偿
在快递服务中,针对快件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意见稿规定,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针对普遍存在的没有保价的快件,该如何判定赔偿责任呢?“这里就默认遵循了消费者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赵小敏解释称,快递单相当于消费者与快递企业签订的一份合同,权利义务也由此划分。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明确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赵小敏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降低了消费者的索赔障碍,具体险种包括突发灾难险、意外损坏险等,若企业有投保,因天气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重大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目前,一些保险公司已有开设相关保险,未来1-2年快递保险领域将更加健全”。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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