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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朗任省公安厅厅长 贾宇任省检副检察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7-28 06:42:36 编辑:王玮玮 作者:雷婧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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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了多项条例、决议、决定以及人事议案。任命胡明朗为省公安厅厅长,贾宇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杜航伟的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任命贾宇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两个条例将分别自2017年9月1日和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批准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案。任命胡明朗为省公安厅厅长,任命贾宇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颁发任命书,并组织两人分别向宪法宣誓。免去杜航伟的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杜航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列席会议,部分高校在校大学生旁听了全体会议。

>>胡明朗简历

胡明朗,男,生于1967年,汉族,祖籍湖北武汉。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广西南丹县公安局局长,柳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等职。

偷排大气污染物最高罚百万

大会还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偷排大气污染物最高罚百万。

《草案》提高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修改前,以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修改后为“以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以及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华商记者 雷婧 实习生 马笑语 摄影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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