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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对工地拆迁扬尘是否达标有标准 8月6日起实施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肖琳 2017-07-28 17:58:41
[摘要]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规模的拆迁、施工、建设,造成市区内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密布,由此产生的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产生重要影响。

7月28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的排放浓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省环保厅组织制定的《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已经获省政府批准,将于2017年8月6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首项关于施工扬尘的环境保护地方标准。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规模的拆迁、施工、建设,造成市区内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密布,由此产生的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产生重要影响。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陕西省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但由于缺乏关于定量控制扬尘的排放标准,无法准确定量判断场地扬尘污染情况,因此不能保证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有效,更不利于管理部门的监管,从而降低了控制场地扬尘污染的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中对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要求,规范施工场地及堆料场地扬尘管理,减少扬尘污染,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

据了解,我省是全国第3个针对施工扬尘制定排放标准的省份。之前,上海市于2016年1月发布了《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辽宁省于2016年5月发布了《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此次实施的《标准》针对施工场地属于开放源的特点,为扣除外环境对监测数据的影响,采取了背景值修正的方式。根据近几年监测的数据统计结果,以城市环境空气中PM10占TSP的平均比例为依据,使用距离施工场地最近的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监测点同时段可吸入颗粒物小时平均浓度(PM10)为参考进行结果修正。监测点位一般设置于施工场地围栏安全范围内下风向的边界处,且可直接监控工地现场主要施工活动的区域。如城区无明确主导风向时应设置在施工车辆的主出入口。

《标准》实施后能够提高施工企业对扬尘污染排放的重视程度,督促企业加大扬尘控制措施投入,减少粗放施工、堆料场地裸露的情况出现,从而降低施工场地的颗粒物排放,达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目的。经测算,《标准》实施后,施工场地的颗粒物累计浓度削减可以达到50%左右。

华商记者 肖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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