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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捐物前先打电话沟通 违法募捐请尽快退还给

榆林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杨虎元 张云飞 2017-07-30 06:35:45
[摘要]榆林市民政局发布紧急通知,称洪灾后有部分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要求立即停止非法募捐活动,募得财产尽快退还捐赠人。

  榆林暴雨洪灾发生后,很多爱心人士自发组织采买救灾物资送到灾区。为使爱心人士有针对性、实用性地开展救助工作,昨日,榆林市民政局、子洲县政府、绥德县政府公布了接受救灾物资、资金的官方通道。建议爱心人士捐助前先电话沟通,确定捐助方式及灾区所需物品。

  榆林市民政局救灾科电话:

  0912-3687921 0912-3687920

  子洲捐助通道

  捐款户名:子洲县民政局募捐专户

  账号:26040401040006126

  开户行:农行子洲县支行营业部

  联系人:张前东 15929833668

  捐物联系人:赵发金 17792129161

  接收地点:子洲三中

  绥德捐助通道

  捐款户名:绥德县财政局往来资金代管专户(请在用途处标注“水灾捐款”)

  账号:2710050101201000013487

  开户行:陕西绥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捐物地点:绥德县中心敬老院(呜咽泉加油站斜对面)

  联系人:文保平 18992279071

  同时,榆林市民政局发布紧急通知,称洪灾后有部分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要求立即停止非法募捐活动,募得财产尽快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尽快对募捐资金进行核算,向社会公开,并按照公开募捐意图,转交受灾地区民政部门。对相关社会组织,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继续开展募捐活动或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募捐财产的,将依规严格处理。

  华商报记者杨虎元 张云飞

编辑:贾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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