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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一儿童被狗咬伤 鉴定后属于犬咬伤Ⅲ级

渭南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康菲 2017-08-11 08:24:36
[摘要]8月4日,渭南市高新区丽都佳苑小区内,9岁的聪聪(化名)在小区内玩耍时被另一位业主豢养的宠物狗咬伤小腿。从诊断证明上看,聪聪小腿的伤属于犬咬伤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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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岁男童小区玩耍 被宠物狗咬伤小腿

  ■村民称被“狼”扑倒咬伤

  专家称可能是野狗

  狗为啥夏季爱咬人?

  平时温顺的家犬可能因为天气炎热而变得狂躁,加之夏季人们穿得少,皮肤暴露多,更易受到攻击。

  被狗咬后咋处理?

  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进行彻底冲洗,直到伤口不渗血为止。再用医用酒精消毒,之后涂擦碘伏。去就近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及时注射疫苗和免疫球蛋白,越早越好。

  8月4日,渭南市高新区丽都佳苑小区内,9岁的聪聪(化名)在小区内玩耍时被另一位业主豢养的宠物狗咬伤小腿。从诊断证明上看,聪聪小腿的伤属于犬咬伤Ⅲ级。

  男童穿着短裤

  小腿被狗咬破

  聪聪母亲唐女士介绍,8月4日晚上儿子在小区内玩耍,晚上8时40分时,她出来准备给儿子送水,她刚走出单元门,隔壁单元门跑出来一只小狗,突然停了一下,后面跟着狗的主人,当时她距儿子五六米远,儿子和四五个小区内的小孩一起玩,她叫了儿子一声,儿子向前走了两步,离开了其他小朋友,儿子一个人站着,小狗就冲过去,直接咬在儿子的腿上。儿子穿着短裤,小腿一下子就被咬破了,血一直流,当时周围玩耍的孩子看到后,吓得想回家还不敢动,担心被狗咬伤。

  “我当时就没想到一只小狗能有啥危险性,娃也没想到,在我和家人的强烈要求下,狗主人才和我带娃去了医院。”唐女士说,儿子在渭南市第二医院被诊断为犬咬伤Ⅲ级,在医院对伤口进行冲洗处理,还注射了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当晚儿子小腿被咬处一直往外渗血,孩子一直哭着喊疼,8月5日早上开始,伤口才不渗血了。孩子被咬伤后不能走路,脚一着地,腿就疼,一直到8月9日被咬伤的小腿还是肿的。

  被狗咬伤后要及时冲洗就医

  渭南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医师赵强介绍,狂犬病又叫疯狗病或恐水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人兽共患急性传染病,目前没有有效的临床治疗方法,重在预防。人一旦发病,几乎100%死亡。

  市民一旦被犬、猫等动物咬伤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或有压力的流动清水对伤口进行彻底冲洗20~30分钟,直到伤口不渗血为止。再用75%的医用酒精消毒,之后用碘伏涂擦。需注意的是,不要缝合或包扎伤口,敞开伤口便于毒素排出。自行处置后,必须去就近的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进行专业的清洗和消毒,伤口处理完后应及时注射疫苗和免疫球蛋白。接种疫苗和免疫球蛋白越早越好,时间以12小时以内为宜,不得超过24小时。

  根据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分为三级,并采取不同的处置原则:Ⅰ级是指接触或喂养动物,完好的皮肤被舔,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Ⅱ级是指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无出血的轻微抓伤和擦伤,应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Ⅲ级有伤口有出血,应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据介绍,每年7月到10月是狂犬病暴露高峰期。因为这是狗、猫等动物的活跃季节,攻击性增加,再加上天气炎热人们衣着单薄,容易被狗、猫所伤,所以平时要加强自我防护,不要激惹狗、猫等。

  自称夜晚被“狼”扑倒

  男子嘴唇脖子受伤

  专家认为,狼在陕西已“功能性灭绝”,野狗可能性最大

  8月7日晚,在临渭区桥南镇一山村,一名56岁村民在路边乘凉时被不明动物攻击,下唇左侧被撕裂,上唇和脖子也有两处疑似爪伤。目前,该男子已被接到医院救治。

  >>伤者

  怀疑是狼扑倒伤了他

  8月8日上午9时许,在渭南市中心医院犬伤治疗室,医护人员正用流水对受伤男子的伤口部位进行持续冲洗。据了解,伤者是8月7日晚被不明动物攻击受伤,当日晚在当地进行了简单治疗,8月8日清早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即被渭南市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接到渭南市中心医院救治。

  华商报记者看到,从伤者的嘴唇左角开始,部分下唇有明显的撕裂伤,上唇左侧也有一道明显的伤痕,脖子左侧也有一个小伤口。据医生介绍,伤者上唇和脖子上的伤口,可能是爪伤或齿伤。

  据受伤男子介绍,他是临渭区桥南镇人,家住当地一山中,家里只有他一人,附近连他家在内只有3户居民。“8月7日晚10点左右,我在路边站着乘凉,突然一只动物将我扑倒,动作很快,我的嘴唇和脖子就受伤了。”他说,幸好当时自家的狗也在跟前,见主人被袭立刻冲着伤人动物狂吠、驱赶,那只动物很快跑走。

  他说,当时天很黑,他也没有看清楚伤人动物长啥样,但根据经验判断,可能是狼,因为如果是狗咬人,人站立着狗一般是咬腿部,不会跳起,而且狗咬人前也会发出呜呜的声音。

  在持续冲水半个小时后,医护人员对伤者嘴唇上的伤口进行了初步处理。

  >>专家

  在陕西野生狼已“功能性灭绝”

  渭南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一名医生介绍,伤者嘴唇上最严重的是撕裂伤,根据伤者描述,可能是被犬类动物所伤,目前正按照犬伤进行处理,再与该院口腔科进行会诊,对伤口进行缝合。随后,还会按照程序为伤者接种狂犬疫苗等。

  随后,华商报记者联系了渭南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站,根据伤者描述的情况,该站一名负责人在分析后认为,不排除是野狗的可能。因为狗在野外生存时间久后,野性也会显露出来,也有可能像狼一样攻击人。

  省动物研究所原所长、全国兽类专家吴家炎研究员曾经表示,从上世纪80年代以后,陕西省便再也没有目击野生狼的记录。尽管近两年,省内时常有发现“野生狼”出没的新闻,但最终都证实是狗或人工饲养的狼崽,可以说在陕西,野生狼已经“功能性灭绝”。

  另一名相关动物专家也表示,野生狼的“功能性灭绝”,就是已经消失,加之狼是群居性动物,不可能单独出现。他也认为,这次伤人的很有可能是野狗。华商报记者 康菲

编辑:钟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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