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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骗取38名大学生22万元 23岁小伙获刑5年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 杨皓 2017-08-20 07:22:16
[摘要]大学毕业不久就娶妻生子,按揭买车,可由于过度消费,按揭买车的钱还不上,23岁小伙徐冰动起了歪脑筋……

  大学毕业不久就娶妻生子,按揭买车,可由于过度消费,按揭买车的钱还不上,23岁小伙徐冰动起了歪脑筋……

  徐冰是青海人,2013年大学毕业后留在咸阳发展。由于他上大学期间开烧烤店挣了些钱,毕业不久便和女友结了婚生了孩子,又贷款买了小轿车。可好景不长,很快他就花光了所有积蓄,为了筹钱还车贷、交房租,他想走捷径致富。2016年8月起,徐冰精心设计出一个“减免学费的陷阱”。他向自己的学弟张某谎称,自己认识咸阳两所高校财务处的工作人员,可以为学生代交并减免部分学费,每名学生缴费后可以给张某提成500元。张某信以为真,通过同学卢某某、郑某、刘某、何某等人联系同学缴费,收取两所高校38名大学生的学费313780元。张某从中扣除89980元后,将其余学费223800元转给徐冰。徐冰收款后向张某支付提成17500元,并向缴费学生出具了伪造的收费票据。

  事后,张某偶然向学校老师问及此事,老师说这是不可能的事,张某才意识到可能被徐冰骗了。于是他找到徐冰要钱,徐冰还不上钱便于2016年10月17日主动向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投案自首。案发后,徐冰退还了83600元,有140200元未追回。

  8月18日上午,此案在咸阳秦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判,徐冰当庭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223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鉴于其犯罪后能自动归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140200元。此外,张某等人因还是在校学生,又都是受徐冰蒙骗,退款后未被追究法律责任。

  “都是过度消费惹的祸。”该案主审法官商俊峰说,年轻人应该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要学会合理理财合理消费。(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华商报记者 杨皓


编辑:张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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