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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参与抢劫 检察院不起诉但要考察一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7-09-20 14:52:20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张成龙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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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抢劫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处理,这是该院首次适用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2017年2月26日晚,年仅15周岁的小育在西安市长安区某网吧上网时,接到朋友小李(同案犯)的电话,参与了一起抢劫犯罪。案件移送至长安区检察院后,经未检干警调查发现,小育自幼父母离异,父亲忙于生计,较少与儿子沟通,导致其逆反心理较强,经常与社会青年交往,由于一时糊涂和哥们义气参与了犯罪。小育在本案中的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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