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晚9时许,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在纺织城例行夜间酒驾检查时,发现一辆陕A牌照的共享汽车时走时停有些异常,遂上前将其拦停盘查。“当时我们以为车辆出现了什么问题,就准备上前协助处理。”
而当民警走近车辆时,车内却能闻到明显的酒味。于是,民警要求驾驶员程某进行了酒精测试仪呼气式气检测,结果显示,程某血液内含酒精达到23.9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就在民警检查其驾驶证时,发现程某于9月28日当天领取的驾照,领取驾照的时间离被查获不超过8小时。
经过民警询问,程某称由于当天下午新拿到驾驶证非常高兴,就约了朋友吃饭表示庆贺,席间自己喝了一杯啤酒,吃完饭后觉得自己拿到驾照可以开车上路,随后租用共享汽车准备带着朋友回家,不料被交警发现。
9月30日,西安交警灞桥大队安监中队民警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对尚在实习期的程某驾照记12分,直接注销驾照,而程某如果需要领取驾驶证,则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华商记者 李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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