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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辅警贩卖1700条驾照信息 被检察院公诉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7-10-20 17:00:41
[摘要]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越来越多,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这种违法行为又往往与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存在密切关联,导致社会危害日益突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例越来越多,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这种违法行为又往往与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存在密切关联,导致社会危害日益突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近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一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案件,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确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来办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自2016年12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杨某为增加自己客户数量,聚拢人气,帮助他人查看非本人的驾驶证有关信息,用于消除违章。杨某随即联系到在交警部门上班的辅警李某,让其帮忙查询,并承诺以每条5-1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公民个人的驾照证芯、档案编码、违章记录等信息。李某遂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按照杨某的要求为其提供他人驾驶证的有关信息。截止2017年5月26日,李某为杨某累计发送他人信息1700余条,并接收杨某转账金额累计达12000余元,非法所得全部用于个人消费。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目前,该案李某因归案后认罪、悔罪,系初犯,且常住户籍在本地,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长安区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直接移送起诉。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第一款规定,“违法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们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切莫为蝇头小利或朋友义气,而非法获取或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致触犯法律红线。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提高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养成良好上网习惯,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不点击陌生连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侵害造成损失。

  下一步,长安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其合法权益,

  华商记者 张成龙 通讯员 李俊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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