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住户调查结果显示,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91元(全国19342元),同比名义增长9.3%,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前三季度陕西居民收入水平在全国31个省份中位居第17位,位次较去年同期前移1位,比上半年前移2位;增速在全国31个省份中位居第10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13847元(全国16780元),同比增长9.5%,增速高于全国2.1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陕西居民收入水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0.6%,较去年同期增加0.2个百分点。 (记者毛蜜娜)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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