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西安市政府下发《改善城市困难群众生活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将统筹解决城市困难群众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现实困难,确保城市贫困群众有房住、有工作、有学上、有社保救助,重点对象范围包括城市特困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低收入对象。
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被大学录取的,本科生给予一次性资助7000元,大专生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学生考取高中(中专和技校)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元。本报记者张艳芳
编辑:王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低收入家庭 大学 录取
上一篇:西安绕城高速11月1日至30日将实行交通管制
陕西明令禁止 秦岭“光鹿跑兵冰”徒步穿越线路有多凶险?
智慧领航≠自动驾驶!公安部警示:滥用辅助驾驶或触刑法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