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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男子矽肺病4年拿不到工伤保险 谁在撒谎?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周金柱 2017-12-03 07:50:08
[摘要]“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为啥查不到我的参保记录;如果没买,又为啥三级法院和一级检察院都认定单位给我买了工伤保险?”54岁的矿工朱德勤说,“其实我就想拿到本该属于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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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为啥查不到我的参保记录;如果没买,又为啥三级法院和一级检察院都认定单位给我买了工伤保险?”54岁的矿工朱德勤说,“其实我就想拿到本该属于我的赔偿。”

  打工5年患上矽肺病 人社局认定为工伤

  朱德勤老家在宁强县大安镇大渔洞村,2007年2月,经别人介绍来到略阳县金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远矿业公司)打工。他工作的矿是铅锌矿,主要负责在井内做支护和打眼等工作。这一干就是5年。直到2012年5月22日,朱德勤在上夜班时,突然感到胸部疼痛难忍,被送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矽肺病。

  “我感觉天都快塌了,之前工友也有得这个病的,一旦得这个病,重活基本就没法干了。”朱德勤说,为了确诊是否真得了矽肺病,随后他又自费到宁强县天津医院、略阳县医院和汉中市3201医院检查,结果都是矽肺病。

  这期间,单位始终拒绝送他去疾控中心进行职业病鉴定。“最后我请了律师,把我几次的检查结果报送给相关部门,他们才把我送到汉中市疾控中心做职业病鉴定。”朱德勤说,2013年1月15日做的职业病鉴定,直到2013年10月28日才最终被确诊为“肺矽一期”。

  2013年12月30日,略阳县人社局认定:朱德勤矽肺一期为工伤;2014年11月10日,汉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

  三级法院认定有工伤 保险单位迟迟不申报

  朱德勤说,有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又有了工伤证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他以为单位会很快给他申报工伤保险,他也能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想到,金远矿业公司却迟迟不给他申报工伤保险。

  “按道理来说,如果有工伤保险,这笔补助金是国家支付的,又不用单位掏钱,但他们就是不申报。”朱德勤说,他只好将金远矿业公司告上法庭。

  2015年6月1日,略阳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裁定,要求被告支付原告16个月工资六级伤残一次性补助金80000元。

  略阳县法院认为,劳动者因工伤残,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告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已为原告朱德勤办理了工伤保险;原告应当在工伤保险基金经办部门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被告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应予协助原告办理。

  最终,略阳县法院判决驳回朱德勤对被告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的起诉。随后,在汉中中院和省高院分别于2015年10月27日和2016年7月20日的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中,都明确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已为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朱德勤的各项待遇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请求于法无据,原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是正确的。

  “不管怎么说,县、市和省三级法院都认定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为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而且略阳县法院还认定金远矿业公司应该协助朱德勤办理工伤保险赔付。”朱德勤的代理律师——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说,然而判决已经生效多年,金远矿业公司始终没有向略阳县人社局提交任何关于朱德勤工伤保险赔付的材料和手续。

  企业称“每年都买工伤保险” 人社局:没有参保记录

  11月28日,华商报记者来到金远矿业公司,工会一高姓主席说,他们确实为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而且直到现在仍有购买。

  “法院判决里写得很清楚,我们是给他买了工伤保险的。”高主席说。

  “既然购买了,为何工伤认定都已经过去了4年,你们不给他申报工伤赔偿?”记者问。

  “他一直在打官司,我们没法申报。”

  在略阳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一位负责人说,之前朱德勤也来反映过情况,他们也做了回复。“他们公司已经有多个工人的矽肺病工伤保险申报材料,就是没有朱德勤的,他们单位也从来没有申报过。”该负责人说,经查阅参保档案,金远矿业公司2013年1月至11月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花名册中没有朱德勤,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截至目前,未收到该公司关于朱德勤工伤保险待遇的任何相关资料。

  企业、三级法院都认定朱德勤有工伤保险,那么,为何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却查询不到?略阳县法院一负责人说,由于档案管理员请假,无法查询到相关证据。12月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汉中中院,试图采访审理此案的法官,一负责人说,“都在开会,无法联系上”。

  >>焦点疑问

  疑问一:

  公司给当事人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采访中,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工会相关负责人坚称,他们一直在给朱德勤购买工伤保险。但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却称没有查到朱德勤本人的。

  华商报记者看到,2017年2月20日,汉中市检察院对朱德勤一案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其中提到:经查,该案一审卷宗材料显示,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中均有朱德勤的名字,已证明该公司为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朱德勤称略阳县金远矿业公司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无事实依据,该监督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花名册中有名字是否就代表企业一定给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常敏安说。

  华商报记者联系了汉中市人社局,一位负责人说,目前我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要查询企业是否购买保险,略阳的企业必须到略阳县人社局咨询,“他们如果查不到,肯定就是企业没有购买。”

  疑问二:

  当事人究竟该如何维权?

  “三级法院都依法认定,企业给朱德勤购买了工伤保险,而且法院判决已经生效,这是已经认定的事实。”朱德勤说,如果略阳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不履行给付义务,下一步他要将其告上法庭。

  华商报记者周金柱 摄影 周金柱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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