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优化改进Ⅱ、Ⅲ类账户
开立Ⅱ、Ⅲ类账户方面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同一银行法人为同一个人开立II、III类户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个。
在使用方向上,“积极引导个人使用Ⅱ、Ⅲ类户替代Ⅰ类户用于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业务,利用Ⅱ、Ⅲ类户办理日常消费、缴纳公共事业费、向支付账户充值等业务。”?
Ⅲ类户限额方面
《通知》要求重点推广应用Ⅲ类户。在满足反洗钱、反诈骗要求的前提下,放宽Ⅲ类户的使用限制。Ⅲ类户账户余额上限从1000元提升为2000元,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日常小额支付需求。
Ⅱ、Ⅲ类户取现方面
《通知》规定,Ⅱ、Ⅲ类户可以通过基于主机卡模拟(HCE)、手机安全单元(SE)、支付标记化(Tokenization)等技术的移动支付工具进行小额取现,取现额度应当在遵守Ⅱ、Ⅲ类户出金总限额规定的前提下,由银行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和交易情况自行设定。
Ⅲ类户发放贷款方面
此前无贷款功能的Ⅲ类账户权限被放开。根据新规,银行可以向Ⅲ类户发放本银行小额消费贷款资金并通过Ⅲ类户还款,但Ⅲ类户不得直接透支。而在此之前,只有Ⅰ、Ⅱ类户有此权限。?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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