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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外省看病不回西安就能报 只因他提前做了这件事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毛蜜娜 2018-03-11 20:06:35
[摘要]截至今年3月8日,西安市异地就医备案总人数为23888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58人,医疗总费用1368万余元,医保基金支付1037万元左右,报效率较高,接近80%。

  西安市民老张随儿子生活在外地,在外地生病住院,本来担心要返回西安报销医保,可因为他提前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他在外地通过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了,老张连连夸新政策给他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案例:外省看病花了2万多 不用回西安就能报医保

  市民老张的医保关系在西安,他的儿子小张在海南工作,如今老张随儿子在海南生活。2017年5月,老张生病在海南一家医院住院,总费用花了2万多元。

  “如果按照原来的方式,我需要先自己垫付所有的费用,然后再回到西安报销。可是,因为我提前办理了异地就医长期备案,事情变得非常简单。”老张说,现在,他只需要看病时,在海南选择一家跨省定点医院住院,就不用再回到西安办理了。

  住院结束后,老张在海南的定点医院支付了几千元就办理出院了,医保报销的1.8万元,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老张说,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真是个惠民的好政策。

  去年西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58人 医疗费用1368万元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截至今年3月8日,西安市异地就医备案总人数为23888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658人,医疗总费用1368万余元,医保基金支付1037万元左右,报效率较高,接近80%。

  名词解释——

  什么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在陕西省外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按政策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称为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有什么好处?

  过去,没有医保异地结算系统时,在外地就医时,参保人员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到医保关系所在地报销。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

  现在,有了医保异地结算系统,省心、省时、省力、省钱。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需要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哪些人能享受政策?

  参加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记备案。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规定的人员。

  关于备案:

  符合备案范围的异地就医人员,应该先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由单位医保专干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准确填写《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汇总表》(单位盖章),并将表格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填报的表格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社会保障——表格下载栏目查询下载。

  (二)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持社会保障卡和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三)按照“参保地备案”的原则,市本级负责市上单位的备案,区县负责本区县参保单位的备案,铁路局社保经办中心负责铁路参保职工的备案。

  (四)备案前可登录社会保险网,查询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或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开通跨省异地住院即时结算系统。

  社会保险网查询系统:si.12333.gov.cn。

  西安市本级办理备案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联系电话:029-82284666

  需要什么备案资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居住证复印件。

  对于暂未取得居住地“居住证”的人员,需按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一是长期异地随子女居住或异地购房(租房)长期居住的人员,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证明”。二是长期务工人员,提供就医地工作的“单位证明”或“原参保地证明”。

  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

  备案流程

  参保居民携带备案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西安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登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信息变更了怎么办?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若异地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直接向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转诊人员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直接向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

  关于异地就医:

  办理跨省异地登记备案后,参保人员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

  入院

  根据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所选择统筹地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转诊转院人员需携带转诊单、社会保障卡,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到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转往他院就医的,需先办理出院手续,然后持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向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备案审批后方可转院就医。

  出院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进行结算,参保人员仅需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因故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回西安市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报销。

  异地住院结算时万一不成功怎么办?

  国家平台建立了报错联系处理机制和系统应急处理机制,随时响应处理问题。如果在外地没有办理成功,拿回医保关系所在地还可以办理。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又需要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临时回参保地住院就医,应持本人医保IC卡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诊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住院治疗终结后只需向所住医院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如需要回参保地长期居住的,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可在参保地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华商记者 毛蜜娜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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