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员认为车主应提供在停车位被撞证据,找他单位理论
3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见到了事发停车场的杨姓收费管理员,他身穿蓝色制服,制服上有机动车停放中心字样。
“我们的票上明确写着呢,对车辆和车内物品不负责。”管理员展示了手中车票最下方的一行字,“仅供收取车辆停车费使用,车辆及车内物品自理”,管理员称,这句话就是免责说明,他们只负责车辆停在划定的停车位可免于交警处罚,“交警贴条了你第一时间找我,但车辆和车内物品安全我们是不管的。”管理员表示,王先生车辆停放期间,他忙于停车场来往车辆停放业务,并未注意到有其他车辆对王先生车辆有碰撞或剐蹭的场景,但表示记得王先生车辆所在停车位左侧车位上的车是在中午12点多停进来的,当时也没有接触王先生的车。他表示,王先生的车是否停在这里后被撞坏的,车主可以去路边商户调取监控取证,如果能证实,则可以去找他单位索赔,“我也是下苦的,跟我没关系。”收费员说,他干着工作几年了,也曾遇到有车辆被撞的现象,但他都是从中调解,最终都是双方找保险公司或私了,“人家都很好说话。”但像这次无法证明在车位被撞、更没有抓到肇事者的情况他没见过。
华商记者 杨德合/文 陈团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