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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奥凯电缆案王志伟等8人被公诉 行贿共计103.7万元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8-04-05 06:41:12
[摘要]4月2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单位行贿罪,被告人王志伟以行贿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月2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单位行贿罪,被告人王志伟以行贿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2月至2015年7月期间,陕西奥凯公司先后与中铁一局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地铁三号线1标)等施工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向西安地铁上述项目供应线缆。为降低生产成本,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王志伟与韩增永、赵志刚商议,决定通过生产销售不合格线缆冒充合格线缆获取利润,根据施工方提供台账、收货单、发票,经鉴定:陕西奥凯公司向西安地铁施工方销售各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线缆金额为41995267.07元,经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并经核算不合格线缆金额38402300.23元。此外,经鉴定陕西奥凯公司库存待售不合格电缆金额为2291043.6元。

  王志伟向杜占林、汤隆波、费章明(3人均另案处理)行贿58万元。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赵志刚、韩增永、王堪吉向寇震(另案处理)等15人行贿45.7万元。

  王志伟其人

  从车间工人到企业老板

  王志伟,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河北省河间市古仙镇王王士由村人。

  其个人资料显示,其曾在1993年到2002年之间在河北新华电缆有限公司任销售副总,曾受公司委派到陕西从事销售。对此,河北新华电缆有限公司人事部一位王姓负责人表示,王志伟在1991年12月至1994年3月份,在该公司车间当工人。据媒体报道,王志伟的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是2012年建设开工的。

  2017年3月20日,西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西安地铁三号线电缆所涉问题的调查进展。该地铁线路所使用的电缆中,部分由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提供的5种规格的电缆,被取样送检后,检验结果为全部不合格,该公司负责人王志伟被警方控制。

  随后又被爆出北京、大连和昆明等地的地铁或铁路项目均涉及陕西奥凯电缆公司的问题线缆。 综合

编辑:杨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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