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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大学生用"裸照"换取1万贷款 到期未还被威胁公开照片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8-04-15 06:54:41
[摘要]女大学生以“裸照”换取1万元贷款,还款后看着对方删了照片,可没想到再次贷款未能还上时,放贷的许某竟拿着裸照的备份威胁公开。

  女大学生以“裸照”换取1万元贷款,还款后看着对方删了照片,可没想到再次贷款未能还上时,放贷的许某竟拿着裸照的备份威胁公开。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捕许某。

  为还网贷 女大学生拍下裸照遭备份

  小小(化名)是西安某高校在校学生。前些日子,为还清自己的网贷欠款,经人介绍联系上了做放贷业务的许某,许某提出要以小小的裸照为条件才能给其放贷,小小同意后,在酒店一客房内许某给其拍摄裸照并存储在自己手机内,并与她签下“20天内借1万还1.5万,到期不能还清贷款,将公开小小的裸照”的协议。

  20天贷款期限到了后,小小如期向许某还清了本金及利息共1.5万元,许某当着她的面删除了手机中的裸照。

  还款时,小小提出再借贷,许某即以朋友蒙某的名义将小小刚还的1.5万元又借给了她,并让她写下“今借款2万元,7天后还清”的借条。

  7天的还款期限很快就到了,小小却未能如约还贷……此时,小小收到了许某发来的自己的裸照,原来许某在删除小小裸照前做了备份。许某威胁说,如果不还钱便将裸照公开。不堪压力的小小,最终选择报警。

  近日,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许某进行批捕。

  检察官提醒:裸贷不受法律保护

  未央区检察院检察官说,以“裸”换“贷”的行为,不仅有违民事法律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同时,裸贷也往往是跟高利贷捆绑在一起的,并不受法律保护。而由裸贷引发的欠债“肉偿”,轻则构成卖淫嫖娼;如果强迫、威胁借款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的则构成强奸罪。

  办案检察官提醒,因为高利贷的高额利息,许多贷款人被套住,进而卖房卖车,也有女大学生裸照贷款后因为不能还款而被控制卖淫进行所谓的“肉偿”。所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应该理性消费,如果有债务危机,应当及时和父母沟通或通过勤工俭学去解决,切不可好逸恶劳借高利贷而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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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裸条”照片从涉及网络借贷的QQ群陆续流出已经不是新鲜事。2016年底,有人将10G的“裸条”照片及视频打包并在百度网盘发布,167位女大学生的个人信息、亲友联系方式以及私密照片遭到泄露。

  2017年4月11日下午,在福建泉州城东一高校旁的学生街某宾馆,一名大二在校女生,因卷入裸条贷款,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骚扰,选择自杀。

  在甘肃读大学的王某因为借款,被要求在2017年1月16日前赶到甘肃定西市进行“肉偿”抵债,否则公布其裸照,王某最终选择了报警。(华商记者 宁军 实习生 张乐怡)

编辑:雷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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