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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已撤销该项目 曾给建筑商发函要求停工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陈思存 2018-05-07 06:58:38
[摘要]为了证明“长安星座”项目审批的合法性,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中和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魏国某拿出了《西北政法大学后勤服务综合大楼(二期)的规划总平面图。

  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5月23日给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后勤服务综合大楼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及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执法大队的调查情况显示:

  西北政法大学2008年申请立项了后勤服务综合大楼项目,项目开工后,引资建设方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多次违反合同约定,单方面改变项目用途并违法对外销售,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学校多次制止无效后,于2011年6月向西安市规划局申请撤回了申报材料,并在媒体上刊登了《律师声明》,宣布撤销该校后勤服务综合大楼项目。

  西安市规划局已经依据学校申请,撤回了该项目建设许可,项目撤销时,工程进度为正负零。

  西北政法大学称,该校主动撤销后勤服务综合大楼项目后,该项目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自2016年9月起,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没有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该校土地范围内擅自开工建设,是明显违法行为。该校多次发函要求停工,同时向西安市建委、西安市规划局雁塔分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多个部门反映,但现在对方将建设的楼都封顶了。

  根据报告描述,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已经于2016年开始破产重组。目前的建设施工主体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西北政法大学没有任何关系。

  称两家之间没关系

  却帮黄河公司办手续

  而对于西北政法大学宣称与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没有任何关系的说法,4月18日,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中和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魏国某并不认同。

  他们给华商报记者拿出了几份文件,其中一份给陕西省发改委的《关于我校“法律培训综合大楼”后续项目申报问题的情况说明》,落款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开发处。其中提到:“由于我校南北两个校区办学,对土地、校舍使用进行调整,加之其他客观原因,于2011年停止了‘后勤服务综合大楼’项目的建设,该项目至今没有实施建设完成”。

  “根据我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将‘后勤服务综合大楼’调整为之前申报‘法律培训综合大楼’项目的后续建设项目,正在筹备建设。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现有批复为2008年获得,在办理规划、城建等手续时,需要重新申报,故将以上情况进行说明”。该文件的落款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

  在2017年9月8日,一则《通知》中,则明确:2017年9月4日,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开发处与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就“西北政法大学法律培训综合大楼”项目后续工程事宜进行了洽谈,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西北政法大学法律培训综合大楼”整体项目建设主体单位为西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依据西安市建设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该项目实施管理。

  二、西北政法大学已开始通过法律途径对该项目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处理目标为:项目整体合法合规运行。

  为了证明“长安星座”项目审批的合法性,陕西嘉亨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中和陕西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魏国某拿出了《西北政法大学后勤服务综合大楼(二期)的规划总平面图。

  上面显示2010年3月31日西安市规划局同意建设后勤服务综合大楼(二期)一幢,规划部门审批的是地上24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为35498.01平方米。在这张规划建审图上,有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市环保局、陕西省公安厅建筑及消防专用章、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公司、西部建筑抗震设计研究院等的公章。

  但“长安星座”项目的现状是,已经建成地面27层,地下2层。即使按照2010年的规划总平面图,地面部分也违法加盖了3层。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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