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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真相成迷 !西安男子“摔伤”昏迷46天 交警派出所各执一词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7-10 07:31:05 编辑:雷晓娟 作者:程彬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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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里,25岁的辛某已经昏迷46天,他是和表弟在一起时出的事。尽管父亲在交警大队、派出所之间来回奔波,但辛某究竟如何受伤的仍是一个谜。

  医院诊断:颅脑损伤、多处软组织损伤等

  昨日上午11时许,在城北长安医院神经外科住院部病房,昏迷的辛某躺在病床上,插着鼻饲管,正输液,一旁是他的父母和其他亲属。

  辛某是5月25日凌晨3时40分左右被其舅家的表弟张某等人送到医院抢救的。当时的救治病历显示,辛某送到急诊时浅昏迷,酒精过量。另据长安医院6月13日给交警部门出具的一份诊断证明显示,1、特重型内开放性颅脑损伤;多发脑挫裂伤、硬膜下血肿、弥漫性脑肿胀、脑疝、蛛网膜下腔出血、中颅底骨折伴脑脊液耳漏(左侧)、头皮血肿;2、吸入性肺炎;3、应激性溃疡;4、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腰背部、四肢)。同时,该证明称,患者辛某目前正处于住院治疗阶段,意识呈中度昏迷,仅供交警队处理案件用,不作为最终诊断。

  经过医院治疗,目前,辛某眼睛可以睁开,有疼痛反应但没有彻底醒过来,不会说话,生活更不能自理。目前治疗已花费了40多万元,有一半是表弟张某家掏的。

  昨日中午,在病房里,辛某的父亲说,儿子受伤前在西安开车运输砂石谋生。5月25日凌晨4时20分许,儿子的表弟张某打来电话,“姑父,武武(辛某乳名)从车上绊下来了(方言,即摔下来)受伤了,人现在在医院。”辛某父亲追问:“咋绊下来的?”张某电话里说当时和几个朋友喝酒,辛某去苫盖所开货车的篷布,不小心从车上绊下来受伤的。

  挂了电话,他和妻子赶紧起床,张某又打电话过来称其身上钱不够,辛某与妻子想办法筹了5万元于25日凌晨5时40分左右赶到医院。“我看到儿子头部明显有一个肿块,一只耳朵出血,左脚到左腿都有外伤。约10分钟后,儿子就被推进手术室。”

  受伤原因:伤者父亲问出两种说法

  儿子究竟是如何受伤的?是谁将儿子送到医院?

  辛某父亲说,这一问不要紧,张某和后来自己的妻哥说法都不一样,而且张某的说法漏洞百出。

  “我儿子做手术期间,我和张某去缴费,我问是谁把娃送到医院的。”辛某父亲回忆说,当时张某回答说自己和一个朋友张某某一起送来的。再问怎么不见张某某时,张某回答说看见辛某受伤重,张某某吓跑了。

  “姑父,你先给我表哥看病,花费最后有人给你报销呢。”辛某父亲至今记得张某的话,心里顿时起了疑心,“不是从车上摔下来这么简单的事吧?”

  当日下午2时,辛某父亲给张某某打电话,询问儿子辛某究竟是从车上如何摔伤的,对方回答说“我不知道”,他又按照张某的说法追问,张某某这才说“就是从车上摔下来的。”

  辛某父亲称,事发当日傍晚6时,张某的父亲即妻哥将自己叫到医院住院部楼下清静处说出了“实情”:辛某、张某、张某某喝酒吃饭,要离开时,辛某上车后又下车,拦着张某的小轿车说“再谝一会儿”,张某启动车,见酒后的辛某趴在车前引擎盖上抓着雨刷不让走,就启动车前行又踩刹车,如此3次辛某落地受伤。

  “咱们是亲戚,私下解决,一切后果我们承担。你就是报警,交警大队把娃抓了拘留了,对谁家都没好处。”辛某父亲回忆当时妻哥如是说,听妻哥这样说,自己和妻子都犹豫了,就没有及时报警,就在这个期间,儿子当初受伤的现场包括所开的货车都被张某开离了现场。

  事发六七天后,辛某父亲就此事咨询了律师,被告知最好让对方写个事发经过和保证承担一切后果的书面材料。之后,辛某父亲要求张某写下书面材料,多次交涉后,张某表示愿意写,但就在准备在医院里要写材料的时候,被张某的父亲阻止了。

  6月11日,辛某父亲来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未央大队事故中队报警,随后,事情便发生了戏剧性变化。

  辛某父亲说,自从报警后,妻哥和张某等人就不再到医院来看望儿子。此后,他就在交警大队和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汉城派出所之间奔波,至今没有正式的调查结果。

  派出所称属于交通事故

  交警称归派出所管

  辛某父亲介绍,报警后,交警未央大队事故中队的朱警官让写好书面报警材料送到交警大队。6月12日,材料送到交警大队。6月13日,交警依法将张某、张某某传唤调查。6月13日,朱警官答复说,经初步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当日,他就到公安未央分局汉城路派出所报案,值班室徐警官接待,说是车与人的问题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去交警大队处理。之后,自己又一次赶到交警事故中队,朱警官仍然告知说不属于交通事故,如果怀疑被打伤等隐情,应当归派出所管辖。

  辛某父亲说,他又去汉城派出所找徐警官,电话联系后说正处警不用等,应当还是去交警大队。6月29日,汉城派出所换了孙警官了解此事,孙警官第一次帮自己正式登记了报案情况。7月初,孙警官告知,如果交警大队调查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移交给派出所。

  昨日下午,公安未央分局汉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接警后,他们依法将张某、张某某传唤调查,因为是车与人发生的伤情,如果真的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是第一接警单位,应当将相关了解情况和材料移交派出所,派出所继续调查,构成立案标准将依法立案侦查。

  华商报记者也拿到了辛某父亲与交警中队朱警官长达5分钟的对话,电话里朱警官态度很好,关心辛某的病情,但涉及此事进展时,答复称此事因为报案时隔半个月,案发现场遭到破坏,再者受伤者昏迷不醒,不能举证当时发生情况,交警部门没有对此正式立案,而且不属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涉及其他案件,应当由派出所继续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张某询问当时情况,他不愿多说,让去问警方。

  事发至今46天,辛某父亲和交警大队、汉城派出所多次联系后,依然没有结论。

  “难道我儿子一辈子不醒来,这个事实真相一辈子就不知道了吗?”辛某父亲说。 华商报记者 程彬 实习生 吴佳辉 摄影 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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