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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油条里添加白矾膨大剂 获刑八个月还要道歉赔偿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7-11 20:32:35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宁军 张杰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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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检察院认为,黄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超过国家标准的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应当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与以往类似案件审理不同的是,检察机关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请求判令黄某在西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73500元。

据黄某供述,为使油条口感更好,他长期向炸油条的面粉内添加白矾和膨大剂。2017年2月16日至6月15日,除因其父生病停业半个月,共营业105天,期间每天约卖出油条70根,每根价格1元,营业额共计7350元。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在油条中违法添加白矾和膨大剂,向不特定的消费者进行销售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行为持续时间较长,侵犯了众多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经测算,其生产、销售油条的总价款最低为7350元,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黄某应支付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今天上午,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经过举证、辩论,法庭合议后当庭宣判,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在公益诉讼方面,判决黄某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在西安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向检察院交付惩罚性损害赔偿金3.5万元,由检察院依法管理。

华商记者 宁军/文 张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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