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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Ⅲ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解除
华商报讯(记者 赵瑞利)昨日上午8时,省防总向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杨凌示范区防指,省江河局、省水文局、省防总相关成员单位发出通知,解除渭河Ⅲ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
据了解,鉴于目前我省今年渭河1号洪水已全线回落,7月15日8时渭河华州区站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已顺利通过潼关汇入黄河,依据《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省防总决定从7月15日8时解除渭河Ⅲ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同时要求沿渭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切实做好渭河洪水回落期的巡查防守和应急处置,确保人员和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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