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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购房维权难!看看他们买房遇到的奇葩事 谁能给解决?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8-07-16 07:08:50
[摘要]多位业主接受采访时都提到,在遭遇开发商违约时,诉讼只是最后不得已的选择,“不太懂法律,又费精力”。

  案例3

  开发商要解除认购协议

  购房者维权近一年未解决

  从2014年至2016年间,陆续有市民购买位于南郊某处的商品房,由于当时开发商没有办商品房预售证,购买该房的业主便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协议”,协议中都规定了取得预售证并进行网签的时间。

  2017年4月,西安市房管局对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销售该房屋的违规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规行为,暂时关闭售楼部。同年8月,购房者突然接到开发商的“告知函”,通知他们解约退款。

  一位购房者代表表示,当时的签订“认购协议”的购房者有100多户,由于房子长时间不能网签,2017年年初时很多业主提出要退房,但当时开发商不同意。但进入2017年以后西安房价大涨,开发商又提出退房,这时候大家肯定不愿意,他们先后多次找开发商、街道办、区政府、房管局等部门投诉维权。西安市房管局曾召集多个部门与开发商、购房者协调此事,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

  今年6月,开发商在向房管局说明情况时提出,给予之前购房者现金或面积补贴的方案,但购房者认为这一方案仍然是要涨价的,大家无法接受。

  今年6月底,部分购房者接到法院的传票,原因是他们被开发商起诉了。起诉书显示,开发商起诉部分购房者的理由为:因各种原因,公司无法与购房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签订的协议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可能性。为避免双方扩大损失,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终止《××××小区认购协议书》。目前,这些被起诉的购房者正联系律师准备应诉。

  走访职能部门

  房管局:希望购房者继续与开发商协商

  6月底,记者与部分购房者再次到西安市房管局进行反映。西安市房管局一负责人表示,房管局作为商品房买卖的主管部门会维护购房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涉事开发商不解决前提遗留问题,房管局会限制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的进度。当时,购房者代表向房管局提交了所有业主资料。

  7月12日,在事件无明显进展的情况下,购房者代表再次到西安市房管局询问。房管局方面表示,希望购房者们继续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在遗留问题没有解决之前,房管局是不会给其办理相关手续的。另外,房管局方面仍会尽力协调解决此事。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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