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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首发声:进监狱的那11人没一个是冤枉的

社会新闻 央视 2018-07-28 07:46:48
[摘要]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表示:“通过调查,询问汤兰兰、王凤朝、李忠云,均证实没有诬陷被告人,而且王凤朝李忠云也没有指使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动机。“汤兰兰案”最终定罪的关键证据就是有罪供述,11名原审被告人在审讯过程中有2人为零口供,9人供认了犯罪。

  1 汤兰兰是否诬告?

  2 汤兰兰干爸干妈是否诬陷?

  3 汤兰兰是否索要钱款?

  4 供述是否出自逼供?

  5 汤继海牙是打掉的吗?

  6 万秀玲是否跳楼?

  7 汤兰兰的爷爷因何死亡?

  8 真假B超单?

  9 是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

  申诉被驳回

  经过5个多月的调查和复查,27日,黑龙江省高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

  黑龙江省高院认为,原审裁判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申诉人的各项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予以驳回。

  据了解,“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分别因强奸、强迫卖淫、嫖宿幼女一案,以被诬陷、被刑讯逼供等为由向黑龙江省高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改判无罪。2018年2月8日,黑龙江省高院决定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复查。

  在法院向11名原审被告人核查本案事实、证据时,同案原审被告人万秀玲提出书面申诉,纪广才、梁利权、王占军、李宝才、徐俊生提出口头申诉。此前,另一原审被告人刘长海分别向黑龙江省高院和最高检提出申诉,均被驳回。 据新华社

  引爆舆论的“汤兰兰案”,终于有了新进展。疑点重重的“汤兰兰案”背后的真相是什么?央视记者深入调查,独家采访了案件的主要当事人汤兰兰。

  难以置信的强奸案

  2008年10月3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不满14周岁的汤兰兰(化名)写下控告信,举报从6岁开始,自己先后被父亲、叔叔、爷爷、姑父等亲属以及多名同村村民强奸。当年10月27日,汤兰兰在寄宿的房东、干妈李忠云的陪同下到龙镇公安分局报案。办案民警立刻带其到当地妇幼保健站检查,结果表明其有过性行为。10月29日至31日,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审讯过程中,包括汤兰兰父亲汤继海、母亲万秀玲、爷爷汤瑞景在内共10名疑犯供认了犯罪。12月13日,汤瑞景在看守所内咳血,经抢救无效死亡,鉴定结论是死于肺癌。

  2009年9月22日,黑河市中院一审开庭,汤继海当庭出示了一颗牙齿,声称是在审讯过程中被打掉的。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提出供认犯罪是因为遭受刑讯逼供。

  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院一审判决认定8起犯罪事实,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判处汤继海无期徒刑,以强迫卖淫罪判处万秀玲有期徒刑10年,以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判处其他9名被告人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透过疑点聚焦真相

  包括万秀玲在内,当年入狱的11名原审被告人现在已有5人刑满释放。2018年1月,这样一起不公开审理的强奸幼女案,在尘封近10年之后,被媒体以“寻找汤兰兰”为名在网上公开报道。此案迅速吸引了公众视线并引发各种猜想与质疑:如此违背人伦常理、情节离奇的案件到底是真还是假?

  2018年2月,黑龙江省高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并组成合议庭,针对各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以及舆论关注的焦点逐一调查核实。央视记者也实地调查走访案发地,对此案的关键当事人进行了采访,还原真相。

  9问汤兰兰案

  疑问1:汤兰兰是否存在诬告的可能?

  合议庭在本次审查中查实,侦查机关在当时曾对被害人汤兰兰做过精神鉴定,结论是精神正常。报案时汤兰兰只有14岁,10年过去,如今已经成年的汤兰兰如何看待当年的控告?征得汤兰兰同意后,央视记者独家采访了她本人。“我怕她抓我回去,我也害怕她打我。回去就出不来了,我如果回去,我可能每天都会遭受强奸、轮奸各种不堪的事情。”汤兰兰告诉记者,2008年10月3日,她拒绝和母亲万秀玲回家,主要是因为恐惧。对于发生在童年时的这些经历,汤兰兰说她一直在强迫自己忘记,但是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所有性侵她的人的名字。

  记者:你说你父亲在你小的时候多次强奸你,这种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吗?

  汤兰兰:是真实的。

  记者:成年之后,你怎么看?

  汤兰兰:禽兽不如。

  记者:因为你举报他们犯罪,有11个人被判刑入狱了,你觉得这11个人有被冤枉的吗?

  汤兰兰:一个都没有,我敢为我的话负法律责任。他们是我的父亲、母亲,我怎么可能去说没有做的事情去冤枉他们呢?我想问天下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我不是受害者,我为什么要去冤枉他们?我冤枉他们对我有什么好处?发生在我身上的,这是我的伤口,怎么就成了我诬告他们了呢?

  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表示:“汤兰兰从14周岁报案起,直至本次审查,均坚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陈述的事实也基本稳定一致,现有证据证实汤兰兰没有诬告陷害各被告人。”

  疑问2:汤兰兰干爸、干妈是否诬陷?

  原审被告人都认为,年幼的汤兰兰这样做是受人指使的,最可疑的幕后指使者就是汤兰兰的干爸王凤朝和干妈李忠云。

  记者在龙镇找到了王凤朝,当时在他的家里一共寄宿着10个孩子。王凤朝告诉记者,2008年10月3日,万秀玲来接孩子的那一天,他和妻子才第一次听汤兰兰说起被自己的父亲性侵。虽然夫妇俩对汤兰兰说的话将信将疑,但孩子身上出现的异常症状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20多天后,万秀玲的妹妹和妹夫徐俊生来到龙镇中学再次要接汤兰兰回家。受到惊吓的汤兰兰在王凤朝、李忠云夫妇的陪同下,向龙镇警方报了案。

  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表示:“通过调查,询问汤兰兰、王凤朝、李忠云,均证实没有诬陷被告人,而且王凤朝李忠云也没有指使汤兰兰诬告陷害各被告人的动机。”

  疑问3:汤兰兰是否索要钱款?

  2008年11月,在案件侦查中,汤兰兰同村的表姑刘桂英向警方提供了一段电话录音,她说汤兰兰以她的丈夫和弟弟将其强奸为由,向她索要1万元钱。

  报案之后给刘桂英打过电话吗?面对央视记者的这一问题,汤兰兰承认打过,但提出要钱主要是因为自己上学需要3年的学费。

  合议庭审查侦查卷宗后发现,汤兰兰打这个电话的前4天,已经向警方控告自己被刘桂英的弟弟强奸,在此次复查中,汤兰兰依然坚持自己所说的是事实。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说:“现在我们能确定一点就是这个打电话的事实是存在的,但不能因为被害人打了这个电话,就否认了她指控犯罪的真实性。”

  疑问4:供述是否出自逼供?

  “汤兰兰案”最终定罪的关键证据就是有罪供述,11名原审被告人在审讯过程中有2人为零口供,9人供认了犯罪。现在,9名原审被告人对于当年作出的38次有罪供述,全都予以否认,共同的申诉理由是:遭刑讯逼供、引供和诱供,屈打成招。

  在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记者找到了当年参与审讯王占军的办案民警贾德春。他否认对原审被告人刑讯逼供,“打骂和体罚全都没有。我们没有必要刑讯逼供去制造一起冤案错案。”

  合议庭通过审查抓捕当天的讯问笔录,发现包括汤继海和万秀玲在内,共有6人在到案后的第一次审讯中就供认了犯罪。在多人的有罪供述笔录中,记录着大量实施强奸犯罪的细节和一些对话,部分内容与受害人的陈述能够对应。如果没有实施过犯罪,这样的口供是怎样形成的呢?

  本次审查,合议庭逐一比对了11名原审被告人的所有审讯笔录,发现在每个人的多次供述中,前后所说的内容都存在差异。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表示:“如果说是侦查人员说一句,他们学一句,侦查人员再写一句,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差异。更重要的是,有些情节是被害人报案之后没陈述的,反而他们在供述的时候主动交代。”

  合议庭通过对各原审被告人入所体检记录等证据的综合调查,审查结论没有证据证实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引供、诱供所得。

  疑问5:汤继海牙齿是打掉的吗?

  在汤继海的申诉理由中,坚持自己的4次有罪供述都是因为遭受刑讯逼供,在庭审时曾出示一颗牙齿作为物证。本次审查中,汤继海向合议庭法官表示,被打掉的牙齿共有2颗。2018年6月,汤继海被带到北安市五官医院进行了口腔检查。经过拍片检查,结论是汤继海共有4颗牙齿脱落,没有牙齿残根,上下颌骨没有骨折线。其第一次审讯后被收押,合议庭对入所体检表进行了提取,记录是没有外伤,审查结论是没有证据证实汤继海出示的牙齿是被打掉的。孙观宇说:“牙齿颗数发生变化了,我们第二次问他位置又变了。到五官医院检查,他对牙医的表述是记不清被打掉牙齿颗数和位置。所以我们认为汤继海对打掉颗数和位置前后供述是矛盾的。”

  疑问6:万秀玲是否跳楼?

  在本案第一次庭审时,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当庭提出,因为遭到刑讯逼供,自己曾在五大连池看守所羁押期间跳楼。

  在五大连池看守所,记者找到了万秀玲跳楼的楼梯,事发之后,这里已经装上了安全护栏,这是一个两层小楼,从二楼到一楼的垂直距离在5米左右。当天,在警方提审万秀玲从这里经过时,万秀玲翻越楼梯扶手跳了下去。在那次提审的前一天,万秀玲提出,要求让女儿来,她当面跟女儿对质,如果女儿当面说她真干了,她就承认。民警说女儿不想见她,她的要求未获满足,她就趁民警不注意翻越楼梯扶手跳楼。

  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说:“她趁民警不注意翻越楼梯扶手,本次审查她也做了相同的陈述,万秀玲在庭审中说因为刑讯逼供打得受不了跳楼,这个说法是她在撒谎。”

  对此,央视记者问汤兰兰:你现在想见你的母亲吗?汤兰兰回答称:“不想。因为恨,永远都不想见。你不是受害者,你不知道这种伤害对我有多大。”

  疑问7:汤兰兰的爷爷因何死亡?

  2008年12月13日,在五大连池市看守所内羁押40多天的汤瑞景突然死亡,汤兰兰爷爷的死亡是公众关注此案的重大焦点之一。

  法医在对汤瑞景尸检后,将各器官检材送交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理检验。根据医院出具的病理检验报告,确认汤瑞景系患肺组织低分化鳞状细胞癌伴坏死出血死亡,也就是死于肺癌。尸检过程中,法医还发现汤瑞景的身上有4处体表伤,分别是头枕部有1处陈旧性出血,右臂上有3处新鲜出血。肢体的3处新伤和他死亡之间一定没有原因吗?黑河市检察院法医姜义明认为,它不属于致命伤。孙观宇说:“汤瑞景最后一次审讯是在死亡前7天,显然4处外伤不是审讯时形成的。而汤瑞景死因是肺癌形成,显然也跟刑讯逼供没有关系。无论汤瑞景的死亡还是4处外伤,均非刑讯逼供所致。”

  疑问8:谁伪造了B超单?

  本案侦查中出现了两张B超单,同一日期,同一次检查,同一名医生签字,只有结论是不同的,一张显示汤兰兰怀孕,一张显示没有怀孕,两张B超单,显然有一张是伪造的。

  案发后,侦查员找到汤兰兰核实,汤兰兰否认自己怀过孕,但证实李忠云领她去医院看过病,侦查员从医院提取到了这次检查的原始检查单据,检查结论是没有怀孕。显然,检查结果为怀孕的报告单是伪造的。侦查卷宗记录,这张伪造的报告单是警方在万秀玲的衣服口袋里提取到的,取证时在场的见证人有两个,一个是万秀玲的妹妹,一个是兴龙山村支部书记秦怀玉。万秀玲在原审过程中一直承认从李忠云手里拿走了一张B超单,本次审查过程中,当合议庭法官找到万秀玲核实B超单时,她否认自己曾拿走过B超单。

  疑问9:是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多名原审被告人在申诉中提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例如:认定的案发时间模糊,没有准确日期,案发地点模糊等。

  合议庭审查认为,被害人从第一次被性侵到14周岁报案,时间跨度长达8年,前后陈述中出现细节差异,符合记忆特点,这种差异不影响基本事实的准确。原审认定的5起多人犯罪事实,犯罪的地点都是在汤继海家,而且犯罪过程中都有播放、模仿黄色录像的细节。原审认定的观看黄色录像事实,到底有没有呢?尽管汤继海否认,但王占军却承认和汤继海一起看过黄色录像。

  合议庭综合各类证据审查认定,根据被害人陈述和多名原审被告人的供述,可以认定案发时观看黄色录像的事实。强奸犯罪不易取证,未成年人遭到性侵的案件取证更难,本案原审认定的8起犯罪事实中,有5起是多人同时对汤兰兰实施性侵,除了刘万有和刘长海始终是“零口供”,其他原审被告人都供认了犯罪经过。

  合议庭审判长孙观宇说:“由于万秀玲否认拿过报告单,我们现在查不清这个报告单是谁变造的,也查不清变造报告单的目的,但是我们认为报告单是谁变造的,以及变造的目的,不影响本案犯罪事实的认定。”

  在近6个月的审查中,合议庭讯问、接谈、询问了相关人员144人次,制作了笔录172份,核查了全部涉案证据。“通过审查,我们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孙观宇表示,这是一起罕见离奇的案件,这也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案件。

  在采访的最后,汤兰兰说曾经的伤痛已经难以抚平,她只希望以后的日子能一个人安静地生活,不被寻找、不被干扰。 据央视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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