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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娃报班请注意!西安943所校外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作者:张彦刚 2018-08-06 07:52:08
[摘要]下一步,西安市教育部门和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对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8月5日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8月3日,西安市教育局再次更新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共有943所。2018年3月西安市教育系统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数为661家,截至8月2日,西安全市经教育系统审批的培训机构为943家,4个月新增282家培训机构。

  此次公示合格的943家所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中,新城区80家、碑林区187家、莲湖区137家、雁塔区93家、未央区62家、灞桥区28家、长安区44家、临潼区57家、高陵区44家、阎良区36家、鄠邑区45家、国际港务区3家、蓝田县53家、周至县34家、西咸新区40家,各区县公示合格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据悉,今年3月9日,西安市教育局启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工作专项督查行动。配合4个月的专项整治,同时也加快了具备办学条件的校外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新通过审批核发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282所。下一步,西安市教育部门和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行为,对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

  教育部门提醒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首先要看办学资质,正规的培训机构要具备两证,即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尤其要看清许可证上明示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在有效期内。一旦发现有与公示不符的情况,可拨打所在区县教育局监督电话举报。其次,一定要甄别宣传广告,谨防消费陷阱,多核查师资力量,注重培训机构的信用信誉,报名时要签书面合同,拒绝霸王条款,并且注意保存培训机构派发的招生简章、宣传单等一类凭证,便于以后留作证据,依法维权。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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