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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八街办6000多户居民申请煤改气补贴 却被告知不符合条件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8-07 22:17:36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雷婧 强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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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部门早前发布细则   无是否通气规定

  华商报记者查询到,去年12月初,为积极推进西安煤改清洁能源工作财政奖补政策落到实处,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发改委、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农林委、西安市铁腕治霾办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细则提到,户籍在本市的所有实施煤改清洁能源的城乡居民,户籍认定时间为2017年4月1日,此日之后发生的煤改清洁能源设备购置费、天然气工程安装费及为采暖发生的购气费购电费,以正式发票为凭计算财政补贴金额。

  煤改气的补助标准为:对实施煤改燃气壁挂炉采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和支付天气然工程安装费,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比例为费用总额的60%,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 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对于实施改造煤改气并签订煤改洁合约(协议)承诺书的城乡居民,在首个供暖季结束后,依据采暖期天然气购气缴费凭证,按照1元/立方米的标准一次性补贴用户,每户最高补贴1000元,用气量不足1000立方米的根据实际使用量补贴。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当时的五部门下发的细则中,对煤改气居民补助要求,规定了必须是“2017年4月1日以后购置的煤改清洁能源设备”,并无“2017年4月1日前是否通天然气”的规定。

  丈八街办6000多户居民申请煤改气补贴 不符合条件

  8月7日,为了搞清楚为何不能申请“煤改气”补贴,华商报记者跟随杨先生一起来到南窑头社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负责煤改气补贴事务,不清楚原因。

  华商报记者随后又来到雁塔区丈八街办,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煤改洁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街办类似杨先生情况,共涉及17个社区6000多户一户一宅的居民进行了初步登记,但都不符合西安市“煤改气”补贴申请条件。

  对于具体原因,该工作人员拿出一份西安市民政局2018年12月6日下发的文件《关于城镇居民“煤改洁”合约登记、补贴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复印件,其中提到“对已通暖气和2017年4月1日前已接通天然气的小区,不再享受有关补贴。对已接通天然气小区管道不符合天然气供暖要求的,经天然气公司认定后,可以选择‘煤改电’,并享受补贴。

  该工作人员说,该小区和其他社区一样,都是在2017年4月1日前已经通气,已经具备天然气采暖条件,所以不再享受“煤改气”补贴。杨先生已经是第三次来咨询,每次都进行了详细解释。如果还有不明白可以向市、区民政局咨询。

  8月7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致电西安市民政局和雁塔区民政局,证实确实在五部门发布细则后,去年12月6日,西安市民政局针对城镇居民“煤改洁”补贴又发了一份补充文件,正是记者看到的那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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