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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不能再办培训班 市教育局回应:非强制性执行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8-08-17 07:33:00 编辑:张佳萌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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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8月9日西安市教育局、工商局、民政局联合颁布《西安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内容中提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对象为中小学生的,教学用房不得选在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西安各类培训机构层出不穷,指导标准推行后,目前这些民办培训机构现状究竟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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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民办培训机构的现象很普遍

  指导标准颁布后,记者随机走访了主城区的四个区域,实地了解小区内民办培训机构的情况,发现很多家属楼内都开设有教育培训机构,而一些学校周边的学区房情况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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