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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案件可被告人重病 鄠邑区法院将庭审搬进医院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于震 2018-09-18 10:54:57
[摘要]日前,鄠邑区法院在陕西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被告人牛某因身患重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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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鄠邑区法院在陕西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被告人牛某因身患重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为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法官、检察官及指派的辩护律师一起赶到医院,用医院的桌椅组成了临时的简易法庭。

  牛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因村民选举问题与人发生争执,将对方砍伤,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发生该案后,牛某十分后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因牛某身患重病,在陕西省中医药附属大学医院治疗,牛某被司法机关取保候审。

  为避免被告人来回奔波影响身体恢复,法官决定带领书记员奔赴医院,就地开庭。开庭前,经与被告人牛某及医院主治医师联系,询问牛某的身体状况,征得牛某及主治医师同意后,法官制定了详尽的庭审方案和安保方案。为不影响其他患者治疗和休息,院方大力配合,主动提供医生值班室供开庭使用。

  庭审中,被告人牛某对检察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和情节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悔罪。法官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华商记者 宁军 实习记者 于震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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