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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男子交付10万元定金购房失败 要求退款时卖方竟失联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卿荣波 2018-09-20 07:10:57
[摘要]今年年初,杨先生看中了一处房产,并支付了定金,谁知之后卖家却百般推脱,过户日期一拖再拖,“我付了10万元定金了,卖家却迟迟不肯将房子更名过户到我名下。”杨先生无奈地说。

  华商报讯(记者 卿荣波 实习记者 蒲阳 实习生 张鹏康)今年年初,杨先生看中了一处房产,并支付了定金,谁知之后卖家却百般推脱,过户日期一拖再拖,“我付了10万元定金了,卖家却迟迟不肯将房子更名过户到我名下。”杨先生无奈地说。

  想买二手房

  分两次付10万定金

  杨先生今年50多岁,是一名铁路工作人员。2017年下半年,他决定为女儿准备一套房,在多方对比之后,他选中了北客站附近的奥达文景观园。

  今年年初,他专程前往这个小区,在各个电梯上留下了电话,希望有人联系他卖房子。3月19日,他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李某,是卖房的业主康某的外甥女,如果想要购房的话,她可以帮忙联系。

  两人随即约定见面详谈,见面后,李某介绍说,这是奥达文景观园2号楼的一套面积为89平方米的房子,总价65万元整,需要交付5万元定金。这套房的户型面积以及价位都符合自己的预期,杨先生当即交付了5万元定金,并与李某约定21日晚去房屋购买人康某的公司,与康某再次确认购买。

  21日晚,在李某的带领下,杨先生来到康某的位于凤城十二路的公司与其交谈。对方介绍说,这是单位团购房,托关系通过杨某购买的,目前房产在杨某名下,并表示,如果他确认要买的话,再交5万元定金,就可以把卖房的事定下来,到时候可直接把房子过户到杨先生名下。

  杨先生同意并再次支付了5万元,康某随即写下收据给他。收据上写着:“康某负责把房产过户到杨先生名下,若房产过户不到名下,康某赔偿杨先生20万元”,另外,收据底部写着,“3月底前办完”。

  卖方不断搪塞

  协议退定金后又失联

  杨先生原以为这样就可以放心了,但接下来该办理过户却出现了问题,“康某不断地以工作忙、开会、人在外地等理由推辞,始终不帮助我办理过户,”一眨眼,到了6月底,康某电话中不断提及今年房价持续增长,“我就说愿意再增加10万元,他说行,但之后便又没了音信。”

  杨先生说,在他不断催促下,康某表示,安排了别人帮忙办理此事,双方约定办理时间为7月2日上午,“他没去约定的地方,等了一天后,终于打通了康某的电话,康某说办理过程非常复杂,还需要等待。

  由于迟迟没有结果,杨先生了解到,他交付定金的房产的产权人是戴某,并非杨某,他联系康某,要求要么帮助办理过户,要么按照收据退款。

  杨先生说,7月17日,康某让外甥女,也就是此前的中间人李某与他面谈,经过沟通,他们签订了定金退款协议,退还杨先生10万元定金并补偿交通费、利息等6万元,协议上写着:“2018年7月23日之前打入杨先生的账户之后原协议即终止。”

  7月23日很快过去了,但康某依然没有动静,杨先生给打电话则是以各种理由推脱,“8月20日,康某的电话关机,9月13日,直接停机了,我至今没有拿回自己的定金与赔偿金。”

  多方寻找未果

  买方无奈已报警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多次拨打康某的电话,但提示停机。

  康某的外甥女李某说,她只是中介人,的确介绍了杨先生买房,也知道康某收了10万元钱,但后来的事情并不清楚。

  下午3时许,杨先生前往公安经开分局明光路派出所报案。目前,警方已受理。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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