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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合法销售合法却无法挂牌上路 超标电动车何去何从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09-25 06:23:14 编辑:唐贝贝 作者:谢涛 李小博 赵彬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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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标车:“速度快、马力大、续航远、没人管”成卖点

  近日,记者先后对西安市多个电动车销售市场进行走访,发现各经销商主打的销售产品都属于最高设计速度大于25公里/小时的车辆。“那种带脚蹬速度低的小型电动车几乎无人购买。”在北关电动车市场一位经销商说。

  在长安区凤栖原地铁站附近沿街有多家商铺销售电动车,其中不少还是知名品牌。“这车子销量特别好,跑‘摩的’大多选我们这款。充满电最少能跑100公里,车速一共三挡,调到运动挡的话速度能上60公里/小时。”一位销售人员介绍着。

  在伞塔路的电动车销售市场,一销售人员介绍:“交警只查带人的黑‘摩的’,你自己平时上下班用,有正规发票交警凭啥管你,随便骑没事。”

  经九路一电动车销售人员说:“今年确实有个新国标出台,说是电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5公里。其实也就是摆摆样子,不会有人管的。咱们的车子是大品牌,知名企业合法生产的正规产品。国家都允许厂家生产这些所谓的超标电动车,也有质监颁发的合格证,我们店又有工商营业执照,都是合法经营。只要是正规品牌的电动车,买了肯定没问题。”

  经销商:今年挂牌确实有点难

  但肯定能办

  记者走访中,多位经销商称,今年确实和往年有些区别。“往年我们也是托人给这些大功率的电动车挂牌,通常半个月就能把牌子办下来。今年车管所管得有些严,但肯定能办下来。”一位电动车经销商说。

  “肯定能挂牌呀,但就是时间有些久,你买了车以后把发票和合格证还有身份证复印件给我,再交100元,等办好牌子了给你打电话。”电动车经销商说,“大概要两个月吧。”当记者怀疑是否真的可以办下牌子时,这位经销商又说:“我们这是正规企业,这么大的品牌肯定能办下来。要是办不下来就把收你的100块退给你。”可当记者提出,办不了牌子,交警不让上路时,经销商说:“那么多电动车没有牌子,交警哪管得过来呀。他要是拦你你不停就行了,给你介绍的这款车速度快,交警追不上的。”

  一位知情者说:“今年由于国家颁布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交警已经不给超标车挂牌了,但经销商那80%以上都是超标车,总不能压在自己手里吧,想办法也得卖出去。有些经销商为了能顺利把超标电动车卖出去,就承诺能给挂牌子,其实根本办不下来。买车的人要是逼得紧,他们就办假牌子糊弄人。”

  交警:目录内车辆能挂牌

  “超标车”不能挂牌

  9月14日,记者从西安市车管所了解到,目前西安市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挂牌备案登记制度,电动自行车需悬挂蓝色小型非机动车牌,这项业务在西安车管所东、南、北区分所即可办理。

  14日下午,在位于浐灞汽车主题公园内的西安车管所东区分所,记者从前台咨询了解到,给电动车挂牌在11号窗口办理。与其他窗口排队人员较多不同,11号窗口排队办业务的人很少。等待10分钟后,排到记者时,上前咨询了窗口民警关于电动车挂牌的相关程序。

  窗口民警拿出一本2018年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检验目录名单(第一批),检验单位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只有在这个目录内的电动车才能挂牌,挂的是非机动车牌。”民警说。

  记者注意到这本目录里包含了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经销单位、生产单位等,此外还包含了电动自行车相对应的照片。据了解,这个目录中涉及到的电动自行车型号甚至连市场上销售种类两成都不到。从目录中登记的车型照片看,这些车辆均为小型电动自行车,除电力驱动外还包含了脚踏功能,外形上看几乎和新国标中要求的样式吻合。

  “不在目录的属于超标车,当然不能挂牌上路。”民警介绍到,“在目录内的,只用拿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缴费6元即可随时办理挂牌登记。”从民警介绍来看,上述市民购买的电动车明显超标,因此也就无法办理挂牌。

  另据记者了解,最近几个月来,西安市电动自行车挂牌数量每个月在七八千辆,而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西安市挂牌电动自行车有134万余辆,超标电动车数量或大于挂牌电动自行车数量。

  新国标:没有脚蹬的肯定不是电动自行车

  在行业内多年呼吁1999年的国标太过陈旧之后,今年1月16日,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制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面向全社会公示。

  今年5月17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8年第7号)》批准发布,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新国标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电磁兼容、整车标识、淋水涉水等内容;调整了车速、车重等关键指标;保留完善了脚踏骑行能力、制动性能等内容。

  关于新国标最直接的概述就是: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记者注意到,新国标是对电动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的重新强调,但仍旧无法解决现存的电动车超标问题,只是预留了数月的过渡期,新老国标在此期间并存,生产企业可以尽快处理库存并研发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否则明年4月15日之后超出新国标的产品会没有生存空间。包括新国标出台,不少人还是对电动自行车的时速等强制要求不认可,尤其是从外形、整车质量、蓄电池电压等均远远超出国标的电动车已经是既成事实。

  对于这一群体,早在2009年12月初,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就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规定,规定整车重量40公斤以上、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自行车,将划入机动车管理,而且国标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标准刚一公布就引起全社会极大反响,因为按照当年全国1.2亿辆电动自行车计算,超出1亿辆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如果被认定为机动车,会给企业、消费者均带来极大的麻烦。当年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通知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当年的暂缓实施到现在还没有下文,只是等来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仍未涉及敏感的超标电动车群体。

  稍微出现转机的是,今年4月19日,工信部起草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征求意见有望解决两三轮电动车和两三轮轻便摩托的身份问题,而非目录内的电动车企业也可以申请电动摩托车生产许可。 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谢涛 李小博 实习记者 王娜 采写 摄影 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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