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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加罂粟壳熬汤 泡馍店老板获刑判赔11万余元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8-09-28 16:53:14
[摘要]在水中加入罂粟壳,与牛肉和调料一起熬煮后加工泡馍。9月27日,临潼法院审结该院首例涉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泡馍店老...

  在水中加入罂粟壳,与牛肉和调料一起熬煮后加工泡馍。9月27日,临潼法院审结该院首例涉食品安全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泡馍店老板被判缓刑,同时要公开赔礼道歉并缴纳11万余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2018年3月1日至4月17日,被告人张某在临潼区徐杨街道某村经营餐馆售卖泡馍。加工泡馍中,张某在每150斤水中加入3颗罂粟壳,与牛肉及其他调料一起在锅中熬煮,后以15元/碗的价格销售,共销售获利约11475元。经抽样检验,罂粟碱、那可丁、吗啡、可待因项目不合格。在该案审理期间,临潼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临潼法院受理后,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审理中,被告人张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接受刑事处罚,积极缴纳罚金,依法可从轻处罚,临潼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在西安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缴纳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114750元。 华商记者 宁军 实习记者 于震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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