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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将大幅提高全科医生待遇 与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要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李琳 2018-10-12 20:15:18
[摘要]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为大幅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我省全科医生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迎来多项利好政策。

  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卫计委获悉,为大幅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我省全科医生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迎来多项利好政策。

  据了解,我省将进一步提高全科医生薪酬待遇,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增加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不低于60%的额度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对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进一步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优先保障全科医生编制,简化聘用程序。将住培合格全科医生与专硕研究生同等对待,对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职称晋升享受政策倾斜,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

  同时,对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出台诸多优惠政策。 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

  最终,实现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陕西建设需求。

华商记者 李琳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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