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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产销假药一同受审 庭审时父亲还辩称是搜集来的民间药方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娜 2018-11-08 07:43:27
[摘要]“我今年53岁了,家有90岁的老父亲,还有尚在哺乳期的孙子,请法院能从轻处理。”昨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终于认识到自己违法、还将儿子也带进牢笼的孙某彬悔罪说。

  “我今年53岁了,家有90岁的老父亲,还有尚在哺乳期的孙子,请法院能从轻处理。”昨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终于认识到自己违法、还将儿子也带进牢笼的孙某彬悔罪说。

  去年6月21日,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在孙某彬住宅内,现场查获用于生产假药的器材、原材料、药品、胶囊等物品,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孙某彬和其子孙某坤被西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西安市检察院批准,同年7月28日执行逮捕。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自2007年起,被告人孙某彬通过报纸杂志进行广告宣传,从西安、郑州的药材市场采购中药饮片、成品西药粉碎加工,并伪造生产厂家“陕西永泰药业有限公司”以及药品生产批准文号,通过封装贴签的方式,私自加工生产多种药品,并通过快递销往全国多地。自2015年起,孙某坤在明知其父亲孙某彬生产、销售假药的情况下,为其父亲从郑州药材市场购买药材,并粉碎加工生产假药。

  经食药监部门认定,孙某彬父子生产、销售的药品为假药,经陕西铭建司法会计鉴定所鉴定,自2007年至2017年4月孙某彬生产、销售假药累计销售金额为297万余元,孙某坤自2015年起参与生产、销售假药累计销售金额为172万余元,现场扣押药品价值3000元。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孙某彬、孙某坤生产、销售假药,情节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今年4月25日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对孙某彬、孙某坤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孙某彬辩称自己生产的药只是没有批号,但药效良好,而且是从书籍上搜集的民间药方,对人体无害,很多患者来信来电表示药很管用。在公诉人的质问下,他承认自己的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早在2010年过期。“我今年53岁了,家有90岁的老父亲,还有尚在哺乳期的孙子,请法院能从轻处理。”孙某彬说。

  “你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什么认识?”孙某坤低着头说“我认罪悔罪”。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华商报记者 王娜

编辑:钟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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