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大家都被"重庆万州公交坠江"这一沉痛事件刷屏,只因一人错过一站这样区区小事,却演变为十五条人命的惨案!代价太过沉重,教训极为深刻。这场惨痛的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公共安全不可忽视。
教训在前
我们当谨记,知法守法是社会文明的底线,而自私自利这个人性的弱点一旦放大,就会变成荼毒社会的恶魔。任何时候,我们都应把自己的行为控制在法律的框架内,不能任冲动漫无疆界地乱撞。文明,不是一个口号,而是体现于每一个细节中,蕴含在每一次行动中。
警钟长鸣,安全提示
警钟长鸣
类似因乘客坐过站后与司机争执的琐事,其实时常出现在我们身边。前车之覆必须成为后车之鉴!浐灞君在此提醒大家:
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敬畏生命,理性处理过身边遇到的所有小事,避免发生事故甚至险情,切莫因小失大。
在此,浐灞君呼吁:
乘客
●乘坐公交、客运车辆外出,要遵守秩序,文明乘车。发生坐过站等情况,请在下一站下车,切勿要求司机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地点停车!
●若遇个别乘客无理取闹、干扰司机安全驾驶,不要做"旁观者",要联起手来,敢"管闲事",及时制止闹事人员。这不仅是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更是为全车乘客生命安全负责!
司机
●要时刻将行车安全和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置于首位,遵守交通法规,集中精力,不要分心。
●行车过程中如遇乘客无理取闹,要保持冷静,牢记安全驾驶操作规范,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车并报警。切勿因一时冲动与闹事者争吵甚至斗殴,从而导致车辆失控发生悲剧。
CBE
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必须以增强法律意识、法治思维为前提,在法治教育的基础上加强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不是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单向的行动,更需要普罗大众守法护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精神文明,不只是个体的义举,更是一种集体行为自觉。因此,我们必须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为鉴,增加在全社会以案说法的广度和精度,以此为抓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文明守则,从你我做起
勿因忽微肇祸患
平安浐灞,需要我们共同守护
敲黑板!乘车莫任性,这些行为已属违法
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编辑:张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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