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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警集中整治绕城高速抛洒行为 违者罚款司机200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11-08 19:46:10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雷婧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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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过程中乱扔垃圾,运载货物抛洒,会影响道路安全。从11月起,西安市在绕城高速开展为期三个月路面抛撒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高速公路恶意倾倒、抛撒违法行为,消除行车安全隐患。

  11月8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联合省交建集团绕城分公司、国际港务区综合执法局、国际港务区交警大队等部门,在绕城高速杏园北收费站外广场开展公路抛撒源头专项整治活动。一辆装载着防盗门的小货车被高速交警拦下,因为防盗门超出车身两边。交警告诉货车司机,因为超限并且没有覆盖篷布需要接受处罚。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由西安市公安交警支队牵头,路政、运政、城管等部门参与,全面开展联合治理工作。交警部门加大处罚是对车辆违法抛洒和恶意倾倒行为采取有效手段。专项行动要求开展联合整治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发生事故后交警部门应立即到达现场,在处理事故的同时,督促清障单位对现场遗留物及时清理;对未加盖防护设施、货物松、散、捆扎不牢,存在抛撒隐患的进站车辆进行处罚和劝返;联合路政部门对拥堵现场滞留车辆的抛撒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宣传教育不到位不放车、处罚不到位不放车、违法行为未消除不放车。对已查处的违法车辆,及时抄告运管部门,严格追究驾驶员、车辆运输企业责任。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民警商敏峰说,车辆抛洒不仅影响路容路貌,对道路会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交法规定,按照上限处理,随意抛洒将处罚机动车驾驶人200元罚款。

  西安绕城路政大队绕北路政中队工作人员成毅说,路政部门加大巡查力度,每天向交警部门提供车辆违法抛撒线索不少于3例。按照陕西省高速公路赔补偿标准,垃圾污染高速公路路面每平方米罚60元。还要询问司机,查源头,查生产、装载、运输厂家,交给地方城管、环保等部门进行源头治理。

  对于交警部门移交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多次发生违法抛撒和恶意倾倒的驾驶员和所属企业坚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

  11月份以来,全市设置宣传牌22块,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教育劝返车辆20余辆,查处车辆11辆,有效遏制货车的违法抛洒和恶意倾倒行为。

  华商报记者 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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