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案背后
溺爱导致性格缺陷 工作生活彻底一团糟
辩护人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长海在辩护词中说,被害人与被告人系亲生父子关系,发生这样的惨剧令人痛心。邓某作为小儿子,在出生后就受到全家的宠爱。父亲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常年在外打工,因此邓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
在成年之前,家长的溺爱致使邓某从小沾染和形成了一些不好的思想习惯和性格缺陷。比如,他不怕任何人,没有基本的纪律服从观念,到一家工厂或企业干不了一个月,就必然会与老板或同事吵架、打架,最后只能一走了之。久而久之,邓某在哪里都打不成工,挣不到钱,只好回到家中待业“啃老”。
父母无奈,只能让小儿子在大儿子开的面条铺里帮忙,但他又不好好干,经常拒绝哥哥分配的活。沉迷电子游戏后,直接就不去了,整天在家不分昼夜地打游戏。
邓某某作为父亲,早年为了家庭到处奔波打工,挣钱养家,在孩子长大后才发现由于家庭教育缺失,小儿子在思想和行为上出了问题。由于他本人文化程度低,不知道如何正确和科学地管理和矫正小儿子的错误行为和思想,平时看不惯就要去说小儿子,小儿子又不服管教,也没有尊重长辈的思想和习惯,所以两人经常吵架。为了避免矛盾激化,邓某某只好搬到他开餐馆的南稍门去住。最后陈述
希望能弥补妻子
没看到她来特别难过
邓某某的妻子是陕西人,辩护律师当庭提供了她的谅解书,称经过长时间的慎重考虑,她希望对邓某某减轻定罪量刑。
辩护人认为,邓某某虽然实施了致被害人死亡的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承担绝大部分的刑事责任,但该案的发生具有复杂的多种负面性的前提性原因等客观因素,加上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不懂得如何处理有问题子女的教育问题,在管教中简单粗暴,导致发生冲突,冲突后又不冷静,继续冲动处理,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悲剧。他提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当庭自愿认罪、系偶犯初犯、被害人亲属谅解等,希望从轻处罚,判处死缓以下刑罚。
在最后陈述时,邓某某说,如果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会好好做人,弥补妻子,“今天没有看到我老婆来,心里特别难受,我最担心的就是我老婆,她对两个儿子付出最多,担心她受不了……”说着,他再次落泪。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