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
今日上午10时许,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在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开庭审理了此案,150余名理工大师生参加了此次庭审。
庭审现场,法官表示,“审理这个案子时,心里很沉重,尽孝是义务,守法是责任。杨某在高考结束、还未前往大学报到的时候就作案2起,在进入大学后,未洗心革面、好好学习,反而再次作案5起。”法官说:“大学是比较纯净的地方,尤其是一些违法犯罪的情况不应该发生,这不仅是违法犯罪,更是道德上的缺失。”
做最后陈述时,杨某哭着说:“要向所有的受害者说一声对不起,做了这些事情,我真的十分悔恨,我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等着我去照顾,恳求法庭能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念书,回报社会。”
经过近2小时的庭审,碑林区法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其亲属代其退赔了7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6名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以犯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文|图 华商报记者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