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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商标被蹭 “微信食品公司”判赔腾讯千万并改名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18-12-16 10:32:35 编辑:王玮玮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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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树公司构成侵权,微信食品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部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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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微信食品公司在餐饮服务、超市服务及在线商城服务中突出使用的“微信食品”、“WECHATFOOD”标志,小小树公司在在线商城中使用“微信食品”、“WECHATFOOD”标志,侵犯了腾讯公司上述四枚驰名商标的专用权。

微信食品公司在上述两枚涉案驰名商标已具有相当知名度后成立,且将涉案驰名商标中的显著识别部分“微信”作为公司字号的主要部分进行注册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赔偿金额

法院判断侵权获利明显超过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法定赔偿的上限300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规定:对于难以证明侵权受损或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有证据证明前述数额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应当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在法定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赔偿额。

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确立的原则,法院以被告网站及相关公众号的宣传为参照,并参考微信食品公司侵权规模、侵权恶意、以及原告驰名商标知名度及影响力等因素,确定被告微信食品公司赔偿金额为1000余万元,被告小小树公司赔偿金额为15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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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法院一审判决

1、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树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涉案“微信及图”驰名商标及“Wechat”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微信食品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0万余元,小小树公司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5万余元;

3、被告微信食品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现企业名称,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微信”字样;

4、被告微信食品公司、被告小小树公司在报刊网站上刊登声明,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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